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

中医科 (共3位医生)

科室简介
中医科室展览路医院的传统科室,在五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之间形成鲜明的中医诊疗特色,深受广大患者的信任和好评。在糖尿病、冠心病、更年期综合症,风湿性疾病等方面疗效显著。中医科技术力量雄厚,拥有正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1名。中医骨科通过中医手法治疗,对腰、颈椎病、腰腿疼痛效果明显。
中医科全体医务人员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早日解除疾病痛苦。

中医科针灸室有针灸医生1名,护士1名。床位12张,理疗仪器11台。针灸室在门诊楼5楼。开展项目:针灸、按摩、拔罐、刮痧、理疗、耳穴埋豆、耳针疗法、放血疗法、穴位贴敷疗法。日门诊量约100人次。
治疗优势病种“
中风、失眠、抑郁症、颈腰椎病、痛症、耳聋眼鸣、月经不调、更年期综合症、便秘。
特色治疗:
1.传统针法配合手法点穴治疗中风病。
2.耳针疗法治疗消化系统疾病。
3.传统针法配合拔罐、放血治疗颈肩腰腿痛。
4.快速进针法治疗关节炎、顽固性面瘫、面肌痉挛。
5.针刺、艾灸、火罐综合疗法防治亚健康,抗衰老。
6.针灸治疗带状疱疹、神经性皮炎等皮肤病。
7.针灸配合拔罐、放血治疗哮喘、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
8.针灸、拔罐、刮痧疗法减肥、美容。
9.手法按摩治疗小儿腹泻、小儿积食、小儿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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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路医院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预案

依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的要求进行病例监测和报告,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及时隔离,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特制定预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1、医院领导要充分认识的危害,把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纳入目前工作重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个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防控组织网络,统一指挥和领导全院防控工作。 2、成立展览路医院防控埃博拉出血热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孙光福副院长,医务科、院感科、疾控科组成的防控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的各项协调管理,做好防控工作。 3、成立展览路医院埃博拉出血热防控专家组,承担院内医疗救治的指导工作。专家组成员应加强对该疾病的关注和救治工作的研究,以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专家组成员:曹建忠  吴国丽 二、加强预检筛查门诊,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1. 认真落实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2.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筛查门诊工作流程,对具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 3. 依据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预检筛查门诊有专人负责加强对有西非四国地区接触史的患者的筛查,详细登记。经院内会诊仍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逐级上报区县、市级专家进行会诊,明确诊断。 4. 发热筛查门诊设置应按《北京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要求开展诊疗工作,规范诊室、留观室、医务人员通道、患者通道等设置。 三、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病例早期识别和快速处置能力 1、对医护人员进行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流行情况、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的培训,使全院医护人员防治知识,早期识别,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和治疗,及时隔离。 2、掌握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疫情上报程序,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四、疫情报告程序和病例救治及会诊转诊流程: 1. 发现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总值班),医务科(总值班)在2小时内报告西城区疾病控制部门和西城区医政科。 2. 组织医院内医学专家进行联合会诊,并上报西城区CDC专家会诊鉴别; 3. 确定诊断后,首诊医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临床路径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救治; 4. 医院应及时将疑似或确诊病例由120转送定点医院。专线电话:65255678 5. 对于留观病例,在尚未明确排除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前,应当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和治疗,并做好感染防护,直至病人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排除感染埃博拉出血热。 五、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院内感染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儿科、内科等重点科室,要按照进行标准防护,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发现疑似病人,应隔离治疗,同时对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实施有效防护措施(标准预防+飞沫传播预防+接触传播预防)。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具体要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 六、加强应急物资准备,及时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总务科应做好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相关检测试剂、耗材、药物、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明确调用程序,确保上述物资及时有效地使用,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医院各科室密切配合和沟通交流,需要各部门抓好落实,抓好落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医院将定期对本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西城区动检所电话:       66182420 西城区卫生局医政科电话: 58360864 西城区疾控中心电话:     82061846 展览路医院医务科 2014年8月21日 附件: 病例的诊断 1、疑似病例。 患者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 (1)临床表现 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C、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等。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游或居住;或与疑似/临床诊断/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1.2临床诊断病例。 (1)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仅有实验室阳性筛查结果(如仅呈单靶标PCR或单份血清抗体阳性)的患者。 (2)满足疑似病例标准,因仅有单份采集或处理不当的标本而导致实验室检测结果阴性或无法判断结果的患者。 1.3确诊病例。 目前,具备下述4项之一者可确诊为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实验室确诊病例: (1)至少双靶标PCR检测阳性。 (2)单个靶标PCR阳性产物,经基因测序确认。 (3)从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出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冠状病毒。 (4)恢复期血清冠状病毒抗体较急性期血清抗体水平呈4倍及以上升高。 1.4密切接触者定义。 (1)诊疗、护理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确诊、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2)在确诊、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例出现症状期间,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3)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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