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医医院

2011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

时间:2011-06-02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部署和2011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和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中医药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继续完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可得性,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新发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全面推进中医医政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做好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力度,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成熟经验。对试点中医医院开展监测,继续开展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相关政策研究。

  与卫生部联合制定出台建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的指导性意见。参与推进中医医院收费结算和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参与公立中医医院治理机制改革的研究,推动试点城市探索建立公立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公立中医医院所有者与管理者责权。研究建立公立中医医院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研究制定中医医院院长资格管理办法,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中医医院院长培训考核体系,继续举办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

  继续制定印发100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实施试点,在全国50%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在全国20%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不少于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

  抓好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选择部分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实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功能规范》;推进中医优势病种远程会诊试点工作。

  实施《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继续在中医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全国所有三级中医医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二级 中医医院 中,各省(区、市)根据实际,确定一定比例的中医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地市级中医医院比例不低于40%,县级中医医院不低于20%。

  继续推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三级中医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加强 中药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推广《中成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制作并推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视频资料,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成药卷。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供应保障和配备使用管理等专题研究。

  (三)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抓好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政策的落实,力争所有参合县均提高10% 以上,将推拿等中医诊疗技术和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农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探索制定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城镇医保政策。

  (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发展中医药服务。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以及老年人、孕产妇和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有关中医药内容的实施。参与修改确定新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病毒性传染病防治中将中医药技术方法作为重要手段。将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并列为重点指标予以考核。推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配套试点工作。

  (五)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力争设置中医科的乡镇卫生院比例达到90% 以上。选择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试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知识培训,力争90% 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培训。继续 组织 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进一步做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确保10% 的县级中医医院接受支援。

  二、做好中医药应急和新发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工作机制。开展中医医院应急能力建设和第三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制定中医医院应急工作预案。完善中医药应急救治技术方案和新发传染病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加强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中医药应急暨传染病防治工作座谈会。

  (七)继续开展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继续做好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工作,继续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的项目,进一步扩大救治规模,并适时对新增项目省份进行督导。

  三、巩固发展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

  (八)继续实施《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1年)》,抓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贯彻实施。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工程,以推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等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实施并取得实效为主要内容,适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暨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评价,以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可得性。继续开展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

  (九)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探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省级和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省级和县级师资培训;继续出版《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分层分类对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西医人员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十)加大典型示范推广力度。加强对农村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指导,印发《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举办农村中医药工作培训班,对全国县(市)卫生局局长进行轮训。

  (十一)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完成一批候选地区检查评估工作,重点完成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的检查评估。命名一批直辖市级和地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对获得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满5 年的地区开展重点复核。

  (十二)参与制定《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作用。

  四、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十三)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和总结评优。

  (十四)印发《中医医院评审管理办法》、《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和《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继续制定中医医院内设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加强中医医院诊疗科目准入管理。

  (十五)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开展“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检查评估,启动“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继续印发并推广一批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启动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协作中心建设。继续推动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平台建设。

  (十六)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落实。继续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和新型煎药机,规范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对小包装中药饮片试点应用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十七)继续实施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对第一批推广的中医诊疗设备进行评价,开展第二批“推广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发一批”中医诊疗设备遴选和评审工作。研究提出中医诊疗设备准入标准和注册审批标准的建议。开展中医诊疗设备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建设标准并开展评选工作。

  五、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继续做好“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总结“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经验。扩大“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选择20个以上市辖区开展试点。

  (十九)研究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准入标准并开展试点。

  (二十)积极推广运用《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加强服务技术方法及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探索制定10种慢性病“治未病”菜单式服务,形成具体的服务项目。

  六、做好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工作

  (二十一)继续做好中西医结合工作。印发《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开展推广培训和交流。做好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制定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做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启动“十二五”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二十二)继续做好民族医药工作。抓好《全国民族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2年)》贯彻落实。做好民族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制定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研究制定 民族医 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标准和程序。开展“十一五”重点民族医医院和民族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检查评估,启动“十二五”重点民族医医院和民族医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印发并推广一批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七、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督促各地落实好《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标准规范,参与制定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基本标准中有关中医药内容。

  (二十四)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并开展培训与交流。

  (二十五)与卫生部、总后卫生部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八、其他

  (二十六)贯彻落实全国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精神,印发《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抓好《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贯彻落实

  (二十七)进一步抓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卫生部令第 52号)的落实,督促各地按要求组织实施好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研究探索将掌握中医保健技能的民间医药人员纳入中医职业技能考试。

  (二十八)继续完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相关规定,加强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与卫生部共同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推进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二十九)做好中医技术和现代技术的管理,开展中医药治疗技术整理、规范、准入和推广工作。积极探索现代技术在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和推广机制。

  (三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中医医政工作实际,围绕中心,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普遍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做好先进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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