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口腔医院

门诊须知

时间:2013-06-12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一、挂号及诊察费(挂号当日有效,隔日作废)

  普通医师门诊诊查费(13.00)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18.00)

  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22.00)

  专家门诊诊查费(32.00)

  急诊诊查费(15.00)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22.00)

  住院诊查费(30.00)

  二、离休、保健一/二/三级患者及残疾人、70岁以上、患者不收取“普通医师”诊查费中的个人自付费用(1元)。

  三、社保医疗常识及IC卡金额查询请拨打12333。

  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一、离休、保健一/二/三级患者及残疾人、70岁以上、患者不收取“普通医师”诊查费中的个人自付费用(1元)。

  二、挂号/收费开设优先窗口。

  三、提供优先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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