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人民医院正式开展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
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切实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根据徐医管发【2013】71号文《关于委托定点医疗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开展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从4月1日起正式开展了精神疾病类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
医院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宗旨,严格遵照上级部门鉴定程序上,合理安排鉴定流程,为前来鉴定的参保人员提供最大方便。
我院的司法鉴定科在正常工作日均可接受鉴定申请,需要进行鉴定的参保人员按照鉴定注意事项的提示,约定鉴定时间,我院将按约定时间安排专家进行鉴定,尽心尽力为此项利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