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医院新农合办理兑付须知
时间:2011-09-0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1-09-0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临沂市人民医院系三级甲等医院,是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参合患者兑付报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参合患者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请出示《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户口本),住院患者必须是参合本人,不准冒名顶替。
2. 住院时未带证件或不全的,请3日内备齐证件到所在病区进行身份确认,按要求填写身份确认单,否则出院时不予办理即时报销业务。
3. 参合农民出院时持住院押金收据,到住院处新农合报销窗口办理报销结算。报销时需提交《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参合病人住院身份确认单、出院小结,(领款人为非参合患者本人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4. 当年计划内出生的婴儿住院按其母亲享受新农合,入院时写“母亲姓名之子(女)”,出院时提交《准生证》和《出生证》及监护人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
5. 外伤、自伤等病人需即时报销的,请到住院处领取“外伤原因及责任证明审批表”,到所在县区农合办审批。批准报销的可来办理报销结算,未批准报销的一律按普通结算。
6. 已联网开通的县区参合患者出院时,请求回原地报销的,必须先回当地新农合办理批签同意书。
7. 医院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执行临沂市的统一规章,按规定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和标准办理,具体细则由市新农合办和各县区新农合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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