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分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时间:2008-03-26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第一条 根据**县人民政府颁布的《**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办[2007]*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县城区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户籍为准),都属于参加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居住在其它乡镇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三条 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参保;采取社会动员与自愿相结合;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四条 建立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其中:一般居民每人每年政府补助100元,个人缴纳60元;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市居民、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

  筹资标准如需调整,由县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按年缴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其医疗待遇按新参保人员处理。

  第六条 县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2007年9月30日以前一次性缴清2007年第四季度和2008年全年医保费用的,从2007年10月1日起就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并缴费的人员,2008年7月1日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0000元;2009年以后参保的并缴费的人员,年缴费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予报销,6各月后可享受报销待遇,年度内报销限额为5000元,1年以后可享受正常待遇。

  第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业务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社区劳动保障所负责做好参保登记和费用收缴工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基金结余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解决。

  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第八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此帐户只能在指定医保定点单位使用,其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支付,超支部分个人自付。个人帐户结余可转下年度使用和继承。

  第九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确定最高支付标准的报销政策,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确定不同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符合规定的医疗总费用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0元。

  在二级以下医院就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费,按以下标准从统筹基金中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线300,由个人自付;

  二级医院起付线450元,由个人自付。

  300(或45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统筹基金报销40%;

  5000元以上至15000元(含15000元),统筹基金报销50%;

  15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统筹基金报销60%。

  在三级医院就诊(包括转县外)的医疗费,按以下标准从统筹基金中报销:

  起付线1000元,由个人自负;

  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统筹基金报销30%;

  5000元以上至15000元(含15000元),统筹基金报销40%;

  15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统筹基金报销50%;

  参保人员自负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报销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十条 在校中小学生和未成年居民医疗费用不封顶,30000元以上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90%。

  第十一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肝炎等4种重大疾病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1500元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报销40%,年度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0元。

  第十二条 确因病情需要的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器官组织范围费用,按50%折算后列入报销范围;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血管支架五类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安装人工器官的范围费用,按50%折算后列入报销范围。

  第十三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且未报销过住院及门诊大病费用,满3年、不满5年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总费用年最高支付标准为40000元;满5年及以上的,年最高支付标准为50000元。

  第十四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参照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补充增加的儿童用药和儿科诊疗项目执行。

  第十四条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诊疗程序

  1、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就诊时,应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病历》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用卡》到县内定点医院就诊住院。

  2、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由县人民医院出具转诊手续,社区居委会(或学校)盖章,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付10%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情况特殊的按应报销金额的20%报销。

  3、急诊、抢救病人可以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但应当由家属等凭急诊住院证明及相关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时,要求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须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补齐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及其人员,采取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基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追回所违规的金额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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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部分)

1 内科用药 1.1 解表剂 1.1.1 辛温解表剂 甲类 1 九味羌活丸(颗粒) 2 正柴胡饮颗粒 乙类 3 感冒清热颗粒(胶囊) △ 4 葛根汤颗粒 5 桂枝颗粒 △ ★(1) 九味羌活口服液 1.1.2 辛凉解表剂 甲类 6 柴胡注射液 7 感冒清胶囊(片) 8 银翘解毒丸(颗粒、片) 乙类 9 柴胡滴丸(口服液) 10 柴黄片(颗粒) △ 11 柴银口服液 12 复方感冒灵颗粒 △ 13 瓜霜退热灵胶囊 △ 14 苦甘颗粒 △ 15 强力银翘片 △ 16 桑菊感冒合剂(颗粒、片) △ 17 维C银翘颗粒(片) △ ★(8) 银翘解毒合剂(软胶囊、液) △ 18 重感灵片 △ 19 凉解感冒合剂 20 牛黄清感胶囊 △ 1.1.3 表里双解剂 甲类 21 防风通圣丸(颗粒) 22 小柴胡丸(颗粒、片) 乙类 23 荆防合剂(颗粒) △ 24 九味双解口服液 △ 1.1.4 扶正解表 甲类 25 玉屏风颗粒 乙类 26 表虚感冒颗粒 27 参苏丸(胶囊、片) ★(25) 玉屏风口服液(胶囊) 1.2 泻下剂 甲类 28 麻仁润肠丸(软胶囊) 29 三黄片 乙类 30 便通胶囊 31 肠舒通栓 32 苁蓉通便口服液 △ 33 麻仁丸(胶囊) △ 34 麻仁滋脾丸 △ 35 芪蓉润肠口服液 36 润肠宁神膏 37 舒秘胶囊 △ 38 通便灵胶囊 39 一清颗粒(胶囊) △ 1.3 清热剂 1.3.1 清热泻火剂 甲类 40 黄连上清丸(颗粒、胶囊、片) 41 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 乙类 42 复方羊角胶囊(片) △ 43 金石清热颗粒 △ 44 牛黄清火丸 45 牛黄清胃丸 46 牛黄上清丸(胶囊、片) △ 47 上清丸(片) △ 48 万氏牛黄清心丸(片) △ 49 新癀片 1.3.2 清热解毒剂 甲类 50 穿心莲胶囊(片) 51 清热解毒颗粒(胶囊、软胶囊、片) 乙类 52 板蓝根颗粒(片、口服液) △ 53 比拜克胶囊 △ 54 冬凌草片 △ 55 复方双花颗粒(片、口服液) △ 56 金莲花胶囊(片) △ 57 金莲清热颗粒 △ 58 抗病毒颗粒(胶囊、软胶囊、片、口服液) 59 抗病毒注射液 60 蓝芩口服液 61 莲必治注射液 ★(51) 清热解毒口服液 △ 62 清热解毒注射液 63 石龙清血颗粒 64 万应颗粒(胶囊) 65 西黄丸(胶囊) 限疔疮肿毒及恶性肿瘤使用 66 新清宁片 67 肿节风片 68 肿节风注射液 69 二丁胶囊 70 菊蓝抗流感片 71 复方板蓝根颗粒 △ 72 复方红根草片 73 感冒退热颗粒 △ 74 抗感解毒胶囊 75 喜炎平注射液 1.3.3 清热祛暑剂 甲类 76 保济丸 77 藿香正气水 乙类 ★(76) 保济口服液 78 辟瘟片 79 避瘟散 △ 80 甘露消毒丸 ★(77) 藿香正气丸(颗粒、胶囊、软胶囊、片、滴丸、口服液) △ 81 六合定中丸 △ 82 清瘟解毒丸 △ 83 十滴水(软胶囊) △ 84 玉枢散 1.3.4 清脏腑热剂 1.3.4.1 清热理肺剂 甲类 85 双黄连合剂(颗粒、胶囊、片) 86 银黄颗粒(片) 87 鱼腥草素片 乙类 ★(85) 双黄连口服液 △ 88 双黄连注射液[含注射用冻干粉针] 89 痰热清注射液 90 夏枯草膏(胶囊、口服液) △ ★(86) 银黄口服液 △ 91 银黄注射液 92 鱼金注射液 93 鱼腥草注射液 1.3.4.2 清肝解毒剂 甲类 94 益肝灵胶囊(片) 乙类 95 澳泰乐颗粒 96 复方益肝灵片 97 肝复康片 98 肝苏颗粒(片) 99 护肝颗粒(胶囊、片) 100 护肝宁片 101 利肝隆颗粒(胶囊、片) 102 双虎清肝颗粒 103 五酯胶囊(片) 104 乙肝清热解毒颗粒(胶囊、片) 105 肝必复胶囊 106 乙肝扶正胶囊 107 降酶灵胶囊 1.3.4.3 清肝胆湿热剂 甲类 108 龙胆泻肝丸(颗粒、胶囊、片) 109 茵栀黄注射液 乙类 110 八宝丹(八宝丹胶囊) 111 参芪肝康胶囊 112 朝阳丸(胶囊) 113 垂盆草颗粒 114 当飞利肝宁胶囊 115 苦黄颗粒 116 苦黄注射液 117 利胆片 ★(108) 龙胆泻肝软胶囊(口服液) 118 舒胆片 119 乙肝宁颗粒 120 乙肝养阴活血颗粒 121 茵陈五苓丸 122 茵芪肝复颗粒 123 茵栀黄颗粒(口服液) 124 乙肝健片 125 草仙乙肝胶囊 1.3.4.4 清利肠胃湿热剂 甲类 126 复方黄连素片 127 香连丸(片) 乙类 128 肠康胶囊(片) 129 枫蓼肠胃康颗粒(胶囊、片) 130 葛根芩连微丸(胶囊、片、口服液) 131 双苓止泻口服液 △ 132 香连化滞丸 133 痢特敏片 1.4 温里剂 1.4.1 温中散寒剂 1.4.1.1 温中散寒 甲类 134 附子理中丸(片) 乙类 135 桂附理中丸 △ 136 黄芪建中丸 △ 137 理中丸(片) △ 138 温胃舒颗粒(胶囊) △ 139 小建中颗粒(胶囊、合剂) △ 140 虚寒胃痛颗粒(胶囊) △ 1.4.1.2 温中除湿 甲类 141 香砂养胃丸(颗粒、片) 乙类 142 良附丸 143 香砂理中丸 △ 144 香砂平胃丸(散) △ 1.4.2 回阳救逆 甲类 145 参附注射液 146 四逆汤 1.4.3 益气复脉 甲类 147 参麦注射液 限急症、重症用药 148 生脉注射液 限急症、重症用药 乙类 149 生脉饮(颗粒、胶囊) △ 150 稳心颗粒 151 益气复脉胶囊(片) 152 炙甘草合剂 1.5 化痰、止咳、平喘剂 1.5.1 温化寒痰剂 甲类 153 祛痰止咳颗粒 154 通宣理肺丸(颗粒、胶囊、片) 乙类 155 二陈丸 156 橘红痰咳液(煎膏、颗粒) △ ★(154) 通宣理肺口服液 △ 157 小青龙合剂(颗粒、胶囊、口服液) △ 158 杏苏止咳糖浆(颗粒、口服液) △ 159 镇咳宁糖浆(胶囊、口服液) △ 160 止咳橘红颗粒 △ 1.5.2 理肺止咳剂 甲类 161 蛇胆陈皮散(胶囊、片) 162 消咳喘颗粒(胶囊、片) 乙类 163 金荞麦片 164 克咳胶囊 △ 165 牛黄蛇胆川贝液(散、胶囊、滴丸) △ 166 枇杷叶膏 △ 167 祛痰灵口服液 △ ★(161) 蛇胆陈皮口服液 168 蛇胆川贝枇杷膏 △ 169 蛇胆川贝液(散、胶囊、软胶囊) △ ★(162) 消咳喘糖浆 170 止咳丸 △ 1.5.3 清热化痰剂 甲类 171 急支颗粒 172 橘红丸(颗粒、胶囊、片) 乙类 173 二母宁嗽丸(片) 174 肺力咳合剂(胶囊) ★(171) 急支糖浆 △ 175 枇杷止咳颗粒(胶囊) △ 176 强力枇杷露 △ 177 清气化痰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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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珠性阴道炎怎么治疗
周学勤
回答: 念珠性阴道炎一般是指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可通过克霉唑栓、硝酸咪康唑栓、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氟康唑胶囊、伊曲康唑胶囊等药物治疗。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通常由假丝酵母菌感染、免疫力下降、长期使用抗生素、妊娠、糖尿病等原因引起。 1、克霉唑栓 克霉唑栓属于抗真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该药物能够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从而起到抗真菌的作用。使用时应避免与其他抗真菌药物同时使用,以免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对克霉唑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适用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治疗,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该药物通过干扰真菌细胞膜的生物合成,导致真菌细胞死亡。使用期间可能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灼热感或瘙痒加重。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月经期间应暂停使用。 3、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 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对假丝酵母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常用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治疗。该药物通过改变真菌细胞膜的通透性发挥抗菌作用。使用时应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穿紧身化纤内裤。对制霉菌素过敏者禁用,用药期间应避免性生活。 4、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胶囊为口服抗真菌药物,适用于严重或复发性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该药物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依赖酶发挥作用。可能出现胃肠道不适、头痛等不良反应。肝功能异常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对氟康唑过敏者禁用。 5、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可用于治疗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尤其适用于对其他抗真菌药物耐药的情况。该药物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固醇的合成发挥抗菌作用。可能出现胃肠道反应、头晕等不良反应。对伊曲康唑过敏者禁用,心脏病患者慎用。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患者应注意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使用刺激性洗液清洗外阴。选择棉质透气内裤,避免穿紧身裤。饮食上应减少高糖食物摄入,适当补充含乳酸菌的发酵乳制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必要时性伴侣需同时治疗。症状缓解后仍需按医嘱完成整个疗程,防止复发。如出现严重不适或症状加重,应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周学勤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