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关于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3-05-10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3-05-10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各科室:
根据省纠风办、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鄂纠办发[2013]4号)及全市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就我院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整治内容
1.自立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分解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重复收取医疗服务费用、擅自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违规收取其他医疗服务费用。
2.违规收取药品和医用材料费用。
3.2012年全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中反馈的问题。
三、组织实施
1.公开收费项目标准(4月-5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并于5月10前完善门诊、住院大厅电子触摸屏医疗服务收费查询系统、LED液晶滚动播放系统、各门诊、病区电视广告播放系统,更新相关数据,同时,在医院内网、外网两个网站系统公开。做到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投诉电话公开。
2.查找问题(5月中下旬)。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对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并通过门户网、信息公开栏、医院电子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问题,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价格主管部门电话,全方位受理人民群众咨询、投诉。
3.集中整改(5月-6月)。医院对自查和收集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逐一整改,并将2012年全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一并整改到位,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管、查处等长效运行机制。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检查前,确保不出现自立项目收费、提高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违规收费医疗服务、药品、卫生材料费用现象,同时不出现其它违规违纪现象。
4.检查处理(6月-9月)。积极主动接受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明察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全面实现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5.总结评估(10月-11月)。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和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将好的作法形成长效机制,并将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11月中旬将整改结果和工作总结报市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医院成立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殷义选,副组长:张国印,成员:朱士生、程度平、罗光辉、孙辉琳、童学飞、孙文泽、李海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国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士生、孙辉琳、童学飞、孙文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毛华、杨志兰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审计物价科,电话:8791779。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广泛宣传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深入科室开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检查,督促各科室进行整改。
2.严肃纪律。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有错不纠的,要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的,要从重处理。
3.建章立制。专项整治重在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贯穿专项整治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内部管理相结合,深度剖析问题发生原因,针对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二0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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