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牙周治疗须知

时间:2013-07-1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牙周病是牙齿周围组织疾病,其发生与口腔局部细菌感染及全身健康状况有关,病变多涉及全口牙齿。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并积极配合。

  1.牙周疾病与许多全身疾病有密切的关系,在就诊时,请向医生说明您的全身状况。

  2.治疗前,对比较严重的牙周炎患牙要进行全面的牙周检查。牙周病系统治疗包括基础治疗、药物治疗、调整咬合及必要时的手术治疗。对一般的病人采用基础治疗和药物治疗即可。基础治疗又包括龈上洁治、龈下刮治、根面平整及牙面抛光等。因此牙周病的治疗比较复杂,疗程较长,复诊次数较多。患者应遵照医嘱,按时复诊,以免影响疗效。

  3.牙周疾病多有牙龈退缩,在治疗前有较多牙结石附着在牙面上,而治疗后牙根面暴露,多数患者会出现牙齿冷、热、酸、甜敏感及牙齿松动等症状,症状轻者在一段时间后会消失,严重者需要进行脱敏、松牙固定等处理。?

  4.严重牙龈炎症患者在洁、刮治后会有短时间的少量的牙龈出血,一般24小时自行停止,如持续流血不止,应立即到医院复诊。?

  5.牙周炎是细菌感染性疾病,治疗中需配合药物治疗。口服药物后可能出现胃肠反应包括反胃、恶心、呕吐、胃饱胀等,神经系统反应如头晕、头痛,过敏如皮疹等以及一些不可预见的不良反应;局部用药时会出现疼痛等症状。

  6.严重的牙周炎患牙,医生会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可能出现疼痛、肿胀等反应,轻者口服抗生素观察,重者应来院复诊。

  7.牙龈炎症消除后,肿胀消退,表现为牙龈退缩,可能导致治疗前没有的食物嵌塞,患者应该学习使用恰当的牙间清洁方法。

  8.严重的牙周炎症可能导致牙髓炎发生,出现牙髓炎时需要进行根管治疗。有关的事项请见本院牙体牙髓治疗须知。

  9.吸烟、喝酒对牙周病的治疗有很大的危害性,牙周炎患者应该戒烟、戒酒。

  10.保持口腔卫生、控制菌斑是维持牙周治疗效果的重要部分。为了维持疗效,防止复发,患者除了积极配合治疗外,还应该注意自我维护,形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保持口腔清洁,坚持定期复查、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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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班简章

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不断提高在职医师临床 实践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多渠道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临床医师,经研究,我校2014年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举办在职医师申请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班。 一、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班的性质 该班是为已通过研究生培养途径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在职医师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临床实践创新能力与学术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学员以在职学习为主脱产学习为辅,即学员原则上不脱离工作岗位,武汉大学派教师到教学点授课。学员的学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学员需通过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医学博士外语考试;第二阶段为学位申请阶段,学员需通过临床能力水平认定考核、申请学位资格论文审核,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在学习过程中,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国家医学博士外语考试、临床能力水平认定考核、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等均需在校内完成。 通过上述两个阶段学习的学位班学员,经学校相应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核通过,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同时将学位档案材料寄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未按规定通过上述各阶段学习的学员,将终止其下一阶段学习的资格。 二、招生人数:20-30 人 三、学习年限:四年 四、学习费用: 报名费200元/人。 第一阶段学习费用为人民币18000 元/人(不含教材费)。 第二阶段学习费用为人民币18000 元/人(含学位申请费和论文答辩费)。 以上费用于学员报到注册时由武汉大学财务人员按阶段一次性收取,并开具盖有武汉大学财务专用章的财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其他单位和人员不得以“武汉大学”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所交学费只对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有效,不得抵充至其他门类博士或同类双证博士。 五、教学与管理 以武汉大学本专业现行的培养方案为基准,要求的总学分数与在校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必修课程的设置参照在校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予以安排。所有课程均由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主讲。办班学院选派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学位班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六、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表现好; 2.通过研究生培养途径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即于2014年及之前毕业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或者2013年及之前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者(具体情况有不明白者可拨后面联系电话详细咨询); 3.已获得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类医师资格证书; 4.所在单位推荐。 七、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由协办单位具体通知。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审核表》,请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自行下载; 2.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格式自定,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全国医学博士公共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有可提供)。 八、资格审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对报名者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具备条件 者,按计划择优录取,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发《武汉大学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班学员入学通知书》。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25日。 十、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1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三楼教学科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0-61359587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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