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如何办理入院手续及预交金缴纳说明

时间:2011-10-2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1、医生开具入院证。

  2、凭入院证到相应病区护士站签定床位。

  3、自费病人携带A入院证。合作医疗病人(外伤、中毒病人到二楼医保办、合管办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携带A入院证B合作医疗卡C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医保病人(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保险)携带A入院证B医保本、卡C单位出具的证明(基本医疗保险病人无单位的请到县医保中心出具证明;城镇居民保险病人不需要出具证明)到合管办、医保办登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病人携带A入院证B医保卡、学校证明到合管办、医保办登记。

  →办理入院手续(白天正常上班时间到一楼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中午、晚上到急诊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注:如合作医疗病人、医保病人当天未带齐相关证件,可先办理自费入院,但必须在三日内带齐相关********相关手续。

  4、办理入院登记时请准确地向收费人员告知病人姓名、详细住址(X镇X村X组),特别是参加了合作医疗或医保的病员,必须向收费人员说明是“农合”或“医保”等,并向收费人员出示相关证件。

  5、入院证交护士站,预交金收据自己保管,出院必须凭所有预交金收据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6、到工勤仓库领取住院用品(本院为您提供一般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痰盂等),请不必带过多的物品。

  7、到相应床位入住,接受相关治疗。

  8、特别提醒:下列情况的只能办理自费入院,不能用医保、合作医疗手续办理入院:自杀、自伤、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住院预交金缴纳说明:

  ①患者持医生开具的“医院病人住院统计卡”,到院内任何一个住院收费处,都可办理住院手续。

  ②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向收费员提供身份证和医保卡/诊疗卡,确保患者信息无误。

  ③按医生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住院按金,并妥善保管按金凭证;出院时作多退少补。

  ④入院后请主动向您的主管医生出示身份证和医保卡,或向医生表明患者是参保者身份。

  ⑤紧急入院,未及时登记医保卡的,必须于入院后24小时内持本人医保卡,到住院收费处,补办登记手续。

  住院注意事项:

  1、请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和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时请使用真实姓名,我院不承担因不使用真实姓名而导致的不良结果。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将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交给您主管医生,并请出示医保卡,农村合作医疗卡。

  3、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的医护人员将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如果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提出来要求医护人员解释。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4、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5、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6、医院对于患者诊疗中的经费开支,均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及医疗保险政策收费标准执行,因此入院患者的所有费用须由其交纳,院方不承担责任。

  7、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8、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承担责任。

  9.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10、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许可不得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11、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栓死。因此,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方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2、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3、对于有自虐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倾向的患者,患者家属(或监护人,代理人)应该对患者24小时进行陪护,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14、在对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如发现患者的精神状态出现异常(抑郁、躁狂、自杀倾向、伤害他人等),医院有权要求患者出院、转到相关专科医院进行治疗,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15、住院患者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的患者有可能发生难以防范和避免的毁物、逃跑、伤人、杀人、自(他)伤、自(他)杀等不良后果。患者应作好自我防范或及时报告我院工作人员。

  16、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诊疗秩序,更不能伤害患者和医务人员、损坏医院财物。

  17、我院为教学医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应配合我院的教学工作。如无书面异议则视为同意。

  18、基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您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

  19、婴幼儿的监护人,住院期间应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如在病床上活动,请架好护栏,以防坠床。

  20、为尊重您、其他患者以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专家科普

更多 >

医生答疑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