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立医院

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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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购呼吸机设备两台,设备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商家或厂家参与。 一、采购内容:呼吸机两台,具体情况详见后标书参数。 二、供应商资格: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外,还需满足采购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资格,有固定的生产或者经营场所,有专业生产或者售后服务队伍,经营资格证照齐全,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谈判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授权销售书复印件(非生产厂家提供,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提供,加盖公章);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只提供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8、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含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在如下日期内来我院设备科购买标书和投标,标书价:200元人民币。招标公布从即日起到2014年8月18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四、联系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到我院设备科联系,以确认报名,同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地址等详细信息。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我院办公楼4楼接待室。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韧 联系电话:18975218203。

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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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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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怎么治疗
马晓斌
回答: 肺结核可通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营养支持治疗、心理干预、隔离防护等方式治疗。肺结核通常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主要表现为咳嗽、咯血、低热、盗汗等症状。 1、抗结核药物治疗 抗结核药物治疗是肺结核的核心治疗手段,需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用药原则。常用药物包括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乙胺丁醇片、链霉素注射液等。这些药物通过不同机制抑制结核杆菌生长繁殖,联合用药可减少耐药性产生。治疗周期通常需要6-9个月,患者需严格遵医嘱完成全程治疗。 2、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的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结核性脓胸、大咯血等情况。常见术式包括肺叶切除术、全肺切除术、胸廓成形术等。手术可清除病灶组织,但需在充分抗结核治疗基础上进行。术后仍需继续抗结核治疗,防止复发和播散。 3、营养支持治疗 肺结核患者常伴有营养不良,需加强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建议每日摄入优质蛋白如鸡蛋、牛奶、瘦肉等,补充维生素A、B族、C、D及钙、铁等微量元素。可适当增加餐次,采用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方案,帮助改善营养状况,增强免疫力。 4、心理干预 肺结核患者易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需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可通过认知行为疗法帮助患者正确认识疾病,减轻病耻感。建立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家属参与治疗过程。对严重心理障碍者可考虑专业心理咨询或药物治疗,改善治疗依从性。 5、隔离防护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需采取呼吸道隔离措施,避免传染他人。患者应佩戴口罩,咳嗽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居室保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密切接触者需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筛查。患者痰菌转阴前应避免前往公共场所,餐具、衣物单独消毒处理。 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需保证充足休息,避免劳累。保持居室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洗衣物。戒烟限酒,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定期复查胸部影像学和痰检,监测治疗效果。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就医调整方案。完成治疗后仍需定期随访,预防复发。家属应协助患者坚持规范治疗,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马晓斌主任医师山东省立医院呼吸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