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医院

天津市第四医院入院告知书

时间:2014-06-0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尊敬的患者(家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让您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护理,早日康复,请您及陪伴探视者了解并遵守以下内容,望您理解及配合。

  1.您的责任护士将为您介绍:

  (1)您的主管医师、护士长。(2)病房开水房、卫生间的位置和食堂的位置。

  (3)病床床头治疗带床头灯、呼叫器的使用方法。

  2.住院期间请您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有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护士长或值班医护人员联系,我们会尽力提供帮助。

  3.请您遵守病房作息时间:

  9:00~11:00 查房、治疗;20:00 病房紫外线空气消毒;22:00 熄灯

  请保持病房环境的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病区吸烟,以免影响其他患者休息。

  4.住院期间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请假条并经主管医师批准方可离开。

  5.陪伴人员请不要在病房随意使用电器。

  6.陪伴及患者请不要随意动用各种治疗仪器及设备,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7.请您在住院期间注意自身安全,留意有警示的地方。

  8.我院为无烟医院,为了您的健康请您不要在病房吸烟。

  9.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住院押金单据,出院时便于结账。医保住院患者需在入院3天内办理医保手续,出院结算请按主班护士告知时间来院办理。

  10.请您在住院期间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良好就医环境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感谢您及家属的合作,祝您早日康复!

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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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医院关于开展第三届“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活动的决定

为巩固和扩大练兵比武活动成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综合素质,树立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院根据市卫生局津卫党办〔2013〕1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医院开展第三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目的意义 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是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严格精细化管理、提高卫生队伍能力水平的必要途径,是增进与人民群众联系、树立卫生行业形象有效载体。我市“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已成功举办两届,有效宣传了卫生、树立了形象,调动了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卫生部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赞誉。此次活动要在继承前两届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丰富内容、扩大范围,为全市卫生行业和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自我展示、自我提高的平台。我们要充分抓住契机、创新形式,以平时练兵为基础,以集中比武为手段,提升岗位技能及综合素质,树立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二、活动原则 (一)三个坚持 坚持“干什么练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原则,突出岗位特色,自查自纠,补学补练;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立足本职岗位,因岗施训,注重实效;坚持全面提高原则,活动范围覆盖全院各岗各类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人人提高。 (二)三个注重 注重在提高能力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注重在加强医院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注重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立卫生形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三个结合 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相结合,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与落实好2013年卫生重点工作相结合,以练促学,学以致用。三、参加范围 安定医院全体职工。四、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15日)。各科室分工协作,抓好落实。要参照练兵比武大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要求。要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全员练兵阶段(2013年4月—12月)。考核标准见附件。各部门按照临床科室(医疗)、临床科室(护理)、药剂、检验、放射、功能、财务物价、后勤服务8个部分进行初评,务必做到人人参与。11月1日之前初评比出“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先进个人医生23人(每个病区1人,门急诊及外围1人),先进护士23人(指标分配同医生)。复评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牵头,从初评产生的46名先进个人中选出优秀临床医生(西医)2名、中医1名、护士2名、药剂、检验、放射、功能、财务物价、后勤服务各1名。 (三)全市比武阶段(2014年上半年)。本届比武方式同前届,一是“擂台赛”,在基层举行练兵比武初赛中评出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全市行业比武竞赛,选出技术能手;二是电脑随机抽取医务人员,参加全行业比武决赛,评出优胜者。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9月)。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办法、好经验;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组织得力、举措创新、效果明显的科室和比武中的技术能手、优胜者给予奖励。

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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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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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能烤红外线吗
聂小娟
回答: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一般可以烤红外线,但需避免长时间照射或局部温度过高。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与遗传、环境、激素等因素有关,建议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红外线理疗。 红外线照射可能通过热效应促进局部血液循环,缓解关节疼痛或肌肉僵硬等症状。部分患者在接受红外线治疗时,皮肤敏感度较高,短时间低强度的照射通常不会诱发病情加重。红外线理疗常用于辅助改善雷诺现象或关节炎等并发症,但需注意控制照射距离和时间,避免皮肤灼伤。 少数患者可能对红外线敏感,尤其是存在光敏性皮损或活动期皮疹时,红外线照射可能加重皮肤炎症反应。若患者近期有面部蝶形红斑、皮肤溃疡等表现,或正在服用增加光敏感的药物如羟氯喹,应暂停红外线治疗。部分病例报道显示,过度热刺激可能诱发狼疮活动,需密切观察是否出现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进行红外线治疗前应咨询风湿免疫科医生,评估疾病活动度。治疗时需避开面部及皮损区域,每次照射不超过15分钟,保持3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疼痛,应立即停止并冷敷处理。日常需严格防晒,避免紫外线与红外线的双重刺激,同时规律复查免疫指标,监测病情变化。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山东省立医院皮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