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康复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申请条件、责任义务和权益
时间:2014-07-0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4-07-0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一、申请团体会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理事单位:康复医学工作,开展比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对康复医学工作能起到能起到榜样作用和推动作用。
2.常务理事单位:康复医学工作开展的比较好,且具有一定康复规模的三级甲等医院。对康复医学工作能起到指导作用和带动作用。
二、团体会员单位责任和义务
1.在地方学会发挥核心作用。
2.向省学会推荐当地的理事、常务理事。
3.按学会章程及时缴纳会费。
4.做为省学会指定培训机构,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
5.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和公益活动。
6.积极配合省学会开展各项工作。
三、团体会员单位权益
1.经省学会批准:常务理事单位,可以省学会的名义开展学术活动和公益活动。理事单位可与省学会专业委员会合作,开展学术活动和公益活动。
2.常务理事单位可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或成为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
3.省学会对团体会员单位开展的学术活动和公益活动应给与支持。
4.省学会网站对团体会员单位免费链接。
5.省学会对团体会员单位应给予重点指导或培训。
6.省学会应总结并推广团体会员单位工作经验和学术成果,并向?家有关学会推荐其学术地位。
7.省学会要组织团体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和交流考察活动。
8.在省学会直接举办的培训等活动中,名额优先、费用相应部分减免。
9.团体会员单位可选派参会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参加省康复医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免除全部参会代表注册费。
10.省康复医学会为团体会员单位挂牌,并举行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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