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免费查治肺结核政策
时间:2014-03-2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4-03-2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一、免费对象
符合条件的禅城区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一次性就诊的人口除外)
二、免费内容
(一)初次检查:
1、胸部X线检查:①15岁以上肺结核可疑患者或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②15岁及以下的结核菌素(PPD)试验结果强阳性者。
2、痰实验室检查:①必检项目:痰涂片;②选检项目:痰培养、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
3、其他辅助检查项目:①PPD检查;②抗结核抗体检查。
(二)纳入项目治疗管理前检查:
1、必检项目:乙肝两对半、肝功三项、黄疸常规、肾功能与血常规;
2、选检项目:尿妊娠试验、电解质、尿常规、听力、视力、心电图。
(三)治疗过程检查:
1、必检项目:胸片,痰涂片检查,血常规、肝功三项、黄疸常规、肾功能;
2、选检项目:尿常规,电解质,听力,视力,心电图。
(四)治疗药物:
1、基本抗结核药物:①国家统一提供的固定剂型:5种基本抗结核药物;②本地区提供的散装药物;用于无法使用国家药物的患者,包括利福平胶囊、异烟肼片、吡嗪酰胺片、乙胺乙醇片、利福喷丁胶囊5种散装药物和异福胶囊1种复合剂型药物。
2、其他辅助药物:①常规护肝药物:葡醛内脂片、肌苷片;②升白细胞药物:利可君片、维生素B4片、肌苷片。
(五)交通营养费发放:
1、发放对象:纳入项目治疗与管理期间,能按时服药和定期检查的肺结核患者。
2、发放期限:初治病人6个月,复治病人8个月。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
1、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怀疑得了肺结核。
3、怀疑得了肺结核,应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和地区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佛山市级及各区结核病防治定点单位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金澜南路106号
电话:82287958
佛山市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133号(结核病控制项目科)
电话:86320427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
电话:87718845
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68号
电话:8868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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