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和谐医患 你我共建

时间:2014-03-07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遏制暴力伤医事件成为医界代表、委员最关注的议题。3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对“医闹”问题当场表态:需强化法律意识,依法打击,任何矛盾都不能成为医闹的理由。疾病是一个自然状态,它本身并没有赋予任何人违反法律、侵害别人人身权利的特权,试想,医护人员在自身的安全与权益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如何去维护病患的健康权益?近期,我院就发生了多起医闹。

  去年12月28日8时30分,孕妇黄某在我院待产。当时,医生通过B超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小,不排除存在胎儿发育异常而有小头畸形的可能,或将导致随时出现胎死宫内,或出现产时、产后大出血等情况。院方告之孕妇及其家属,黄某及其家属表示理解,商量后签字要求先观察。15时55分,黄某出现宫缩频繁,送入产房后发现胎心消失。16时11分,分娩出的胎儿早已死亡。医护人员考虑死亡原因为帆状胎盘(畸形胎盘)前置、血管断裂。黄某的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是事故,是医院过错造成,一直在医院门诊5楼办公室吵闹,院方多方解释无效。次日,其家属怒气冲冲地领着数人,径直冲进我院的妇产科护理站和5楼会议室打砸,还打伤2名前来劝阻的保安。我院随后报警。

  1月27日上午,当事人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懊悔,到我院向医护人员致歉,希望能得到谅解,并表示将主动自首。长乐市公安局副政委林宏秋介绍,“医闹”可能触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两个罪名,目前,此案已经刑事立案。这是长乐立案处理的首起因“医闹”引发的打砸医疗机构案件。长乐市公安局副政委林宏秋还表示,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仅打砸医疗机构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而且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长时间造成医院秩序混乱的,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月29日夜间我院急诊科发生一起伤医案。当晚,急诊科医护人员正在紧张忙碌地抢救4名危重病人。一名就诊的患者家属对护士没有立即给他的母亲输液深感不满,砸烂玻璃门窗、殴打值班护士,至其倒地不起,全身多处挫伤,连随后赶来劝阻的急诊科主任也被殴打,满脸是血……我院立即报警,随后施暴者被拘留。

  2月18日夜间我院骨科发生一起伤医案。当晚10点,值班医生正在为一名伤者手术。一名骨折病人由多位家属护送入院,值班护士给予接待、处置并安排好床位,这时,其中一位家属突然发怒,冲进护士站打砸,连站内的监控仪也砸烂了,造成整个病区无人看护……

  良好的医患沟通是实现以病人为中心,减轻病人身心痛苦,创造最佳身心状态的需要,是促进医患间理解与支持,提高治疗效果的需要。医患关系和谐与否,涉及医患双方,单靠医护人员的努力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患者能够全面正确地理解医生这一职业。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面对病患,所有的医护人员都会尽力去救治。可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本身就有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医生治疗疾病的能力还非常有限,治疗和手术的效果往往难以达到患者的预期值,特别是在危急重症患者的治疗过程中,病情随时都在变化。

  医学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包治百病,医生不是神仙,不可能时时、处处、个个都能妙手回春,手到病除。所以医患之间要互相理解,携手战胜疾病这个共同的敌人。

  尊重医护人员工作就是尊重患者的利益,稳定医护人员队伍,就是稳定中华民族健康事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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