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郑重声明

时间:2014-07-2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即济南眼科医院)授权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就一些公司、个人借用“二院”、“济南二院”、“济南眼科医院”等名义销售、验配角膜塑型镜事宜发表如下声明:

  1、角膜塑型镜是国家规定的三类医疗器械,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从未授权第三方公司或个人对外销售、验配角膜塑型镜等产品。

  3、目前一些公司和个人利用电台、网站等方式,未经我院授权以“二院”、“济南二院”、“济南眼科医院”等名义销售、验配角膜塑型镜等医疗产品,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益,严重侵害了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有关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要求侵权的公司和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4、本声明发表后,公司和个人仍然不停止侵权行为的,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除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外,同时将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向有关司法部门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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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举办首次眼科主任沙龙

为进一步活跃医院学术氛围,促进技术创新和交流,深化科室间的沟通与合作,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南眼科医院)推出创新之举——“眼科主任沙龙”。8月5日下午,首次眼科主任沙龙在医院三楼会议室举行,参与人员为部分眼科主任和相关职能科室主任,院党委书记、院长李金星受邀参加活动。 沙龙活动上,各眼科主任共同就细化专业建设、多专业配合、学科力量发挥等内容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和充分地沟通交流,并相互分享着自己对新形势下眼科事业的思考。现场气氛活跃,大家自由谈论,各抒己见。活动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从中学到了十分宝贵的新经验、新思路,更促进了科室之间的感情和交流。 作为受邀嘉宾与会的李院长也对此次“沙龙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这项活动能长期开展下去,并吸引更多的主任和青年才干加入进来,使这种形式的活动真正成为学术交流和科室管理经验互动的真诚纽带,并进一步促进科室之间业务的协调配合,共同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王胜男)   沙龙活动现场   党委书记、院长李金星受邀与会   院长助理、眼底病专业主任季强   院长助理、青光眼、眼眶病专业主任王建荣   屈光手术中心主任刘蕾   医学验光配镜中心主任张文   中医眼科主任张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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