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药品统方管理规定 构筑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防火墙”
时间:2014-03-14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4-03-14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我院于近日专门出台了药品统方管理规定。
文件规定严禁院内任何岗位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统方”,使医药营销人员获取该院医务人员或部门用药及耗材使用的相关信息。医院信息部门将采取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施,对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统方”实施监控。对于违反规定参与“统方”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人员,医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提请取消执业资格,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由于管理不严,为医药营销人员“回扣”提供方便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此举构筑了医药购销领域的“防火墙”,有效维护了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防控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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