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二医院

医疗机构服务公约

时间:2014-06-10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o 依法治院,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o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规范,禁止医务人员利用服务之便非法收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o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维护患者就医时的各项权利,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o 教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医疗质量;

  o 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拖延、推诿;

  o 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医药收费标准,禁止各种各义的乱收费;

  o 依照规定采购药品及医用材料,不得使用伪劣药品及不合格医用材料;

  o 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o 认真接待患者投诉,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袒护直接责任人员,不得涂改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o 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侵犯患者权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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