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我院开展医院等级评审第二阶段系列培训

时间:2014-07-2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7月15日—18日,枣庄市立二院针对医院等级评审第二阶段任务开展了《医院评审与医院质量安全管理》、《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药事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院感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等系列培训,分别由业务院长王锋、护理部主任王桂兰、药剂科主任李金祥、院感办主任刘桂荣主讲。医院管理层、医护药技工作人员,各科室质控人员、院感管理人员共计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为加快医院等级评审的步伐,确保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创甲”准备工作,近期医院制订了《争创三级甲等精神病院整体推进方案》,方案要求坚持“培训与督查同步、进度与考核同步、医疗与行后(行政后勤)同步、个人与集体同步 、医院与省内同行同步”,按时全面完成“就诊环境改善、员工素质嬗变、制度流程优化、医疗行为规范、管理流程再造、医院内涵提升”的目标。为此,医院对42项主体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预设了完成标准和时间,制定了培训保障和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力争全面完成“创甲”任务,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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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二期)培训班

2014年7月29日,“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培训班”在市卫生局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李萍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市卫生局副局长钱继伟,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市立二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贺敬义,市立二院防治科科长侯宗银。各区(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精神卫生机构负责人、防治科科长、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员和数据质控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信息直报员共计96人参加了培训。 贺敬义院长首先对全市上半年精神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各(区)市、各镇街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指标如患者检出率、管理率作了重点分析。强调了二期系统的重要意义, 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钱继伟副局长在会议上讲话,强调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求参加会议的同志珍惜培训的机会,发扬刻苦学习的精神,将会议的精神领会好、落实好。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 侯宗银科长对严重精神障碍二期系统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参会人员一起进行了现场操作,解答了现场提出的问题,并对参会人员进行考试。(防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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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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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外伤的后遗症有哪些 了解脑外伤的4大后遗症
孙为群
回答: 脑外伤后遗症主要有认知功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精神行为异常、癫痫发作等。脑外伤可能由交通事故、高处坠落、暴力击打等因素引起,需根据后遗症类型采取针对性治疗。 1、认知功能障碍 脑外伤可能导致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执行功能下降等认知功能障碍。这些症状与大脑皮层或海马体损伤有关,可能伴随语言理解困难、定向力障碍。治疗可遵医嘱使用奥拉西坦胶囊、吡拉西坦片改善脑代谢,配合认知康复治疗。严重者需进行经颅磁刺激等物理干预。 2、运动功能障碍 运动功能障碍表现为肢体偏瘫、平衡失调或精细动作障碍,常见于基底节区或运动皮层损伤。患者可能出现肌张力异常、步态不稳等症状。康复治疗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药物可选用甲钴胺片营养神经,巴氯芬片缓解肌痉挛。部分患者需长期使用助行器具。 3、精神行为异常 额叶损伤易引发情绪失控、人格改变或抑郁焦虑等精神症状,可能伴有攻击行为或情感淡漠。治疗需结合心理疏导,药物可选择舍曲林片抗抑郁,奥氮平片控制精神症状。家属应保持耐心沟通,避免刺激患者情绪。 4、癫痫发作 脑皮质损伤后可能形成异常放电灶,导致局部或全身性癫痫发作,表现为意识丧失、肢体抽搐。需长期服用左乙拉西坦片、丙戊酸钠缓释片等抗癫痫药物,定期监测脑电图。发作时应保护患者防止二次伤害,及时就医调整用药方案。 脑外伤后需定期复查头颅CT或MRI监测恢复情况,康复期保持适度有氧运动如散步、游泳,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和B族维生素。避免剧烈运动或高空作业,睡眠充足有助于神经修复。家属应关注患者情绪变化,出现症状加重或新发异常及时就诊神经外科或康复科。 孙为群主任医师山东省立医院神经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