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增名“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时间:2014-05-04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增名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4月15日,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增加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的批复》(豫中医业【2014】12号)文件,同意附属医院增名“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并作为医院第一名称使用。这标志着河南省首家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宣告成立,填补了我省省级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空白。

  中西医结合是中、西医学的交叉领域,也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工作方针。国务院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实现中西医协调发展。中西医结合是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融会贯通,独具治疗特色,深受广大患者欢迎的一种医学学术体系。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院职工多年不懈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融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以高血压及相关疾病防治为重点的综合性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600张,现设有45个专科门诊和14个病区;是省、市医保(含居民和区保)、省市离休、新农合医疗、郑煤集团医保、工伤医保、省干部保健医疗定点单位,是河南省高血压病医院、河南省高血压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河南省中西医结合高血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南省肝胆病协作组组长单位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拥有一批60年代毕业的“西学中”老专家,他们终生致力于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科研成果卓著,诊疗技术精湛,对我省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医院充分运用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广泛开展中药内服、外敷、针灸、正骨、推拿、熏蒸等传统中医疗法,尤其在高血压病、心脑血管病、消化系统疾病、肿瘤血液病、呼吸病、肾病、内分泌、颈肩腰腿痛等疾病的治疗上具有独特优势。其中,中医心病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心血管科、肿瘤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高血压科是国家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重点专病),肝病专科为国家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风湿疼痛专科为省级重点专科。

  我院高血压特色专科,自80年代初就制定了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高血压辨证分型诊断仪分型结果的指导下,结合“降压宝”系列药物治疗高血压,惠及全国近50万高血压患者,疗效显著,目前,高血压科已成为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优势国家级重点专科。下一步,我院国家级重点专科心血管科、肿瘤科、肝胆脾胃科及糖尿病、肾病等重点科室将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诊疗优势,采用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突出中医特色的基础上扩大服务功能,提高临床疗效,为广大病患者解除疾病痛苦。

  今后,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将在省卫生厅党组、省中医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励精图治,开拓创新,继续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中西医结合特色诊疗优势,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使我院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将我院建设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撰稿 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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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住院指南

1、离休干部住院应如何办理? 离休干部持医保IC卡、医保专用处方本、入院证到医保办登记,并暂押专用处方本,然后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不收押金。离休干部住院治疗可住单人间病房,床位费最高支付限额为单张床位80元/天,超出部分离休干疗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每天低于80元的据实结算。 2、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费用由谁承担? 对离休干部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本着从优照顾的原则,放宽了很多,基本可满足疾病的治疗需求。如果使用范围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超标准服务,医生要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在协议单上签字,由本人负担。离休干部须到住院处交纳须自费的费用。 3、离休干部出院应如何办理? 出院时直接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医保办取回专用处方本。出院带药需与病情相符,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量;每种疾病只准带3种以内治疗药物;总带药种类不得超过5种。住院跨年度的,以自然年度作为费用结算年度。 4、离休干部应遵守的规则是什么? 离休干部就医应尊重和接受医生的治疗方案与用药,不得强求医生开与本人病情无关的检查和治疗。各病区经治医生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服务于患者。 5、离休干部家庭病床如何办理? 对确因病情需要住院而本人不能前往的离休干部,可开设家庭病床,接诊医生可提出申请,由医保办核准,其医疗费用按家庭病床住院管理。 6、离休干部医疗疗保障基金如何使用? 省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组成。2004年离休干部个人帐户的金额为3600元。在医院就医时,其医疗费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刷完后,由定点医院记帐,医院和离休办结算。当年离休干部个人帐户如有节余,节余部分归已,在次年1月以现金形式如数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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