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关于在全院开展贯彻“九不准”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各科室: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九不准”各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厅2014年纪检监察会议精神,根据《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哈医四临委联[2004]1号文件)的实施步骤,目前我院已进入检查整改阶段。按照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的要求,医院成立由纪委、行政、医风办、院办、人事、医务部、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察工作组,在全院开展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督查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督察重点是经管、财务部门是否存在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的现象。

  2、不准开单提成。督察重点是经管、财务部门是否存在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出门诊医生是否存在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现象。

  3、不准违规收费。督察重点是物价科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或重复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督察重点是各职能部门是否存在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或出国(境)旅游、变相旅游现象。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督察重点是宣传部门、医院网站、院内电子屏等宣传阵地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或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现象。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督察重点是药剂科是否存在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现象。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督察重点是采购中心是否存在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现象。

  8、不准收受回扣。督察重点是各临床科室是否存在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现象。

  9、不准收患者“红包”。督察重点是各临床科室是否存在医务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现象。

  要求全院各科室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对照“九不准”要求,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查重点内容除上述“九不准”规定以外,是否还有其它方面违背国家法规、医院制度的问题,并主动上报督察组。

  二、督查方式

  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查时间

  4月1日~4月30日。

  四、处理办法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现场批评、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组。督察组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哈医大四院

  2014年3月26日

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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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四院先锋援建小组再赴嘉荫义诊

  2014年8月15-16日,由哈医大四院超声科主任董晓秋教授精心筹备,黑龙江省医学会杜广州秘书长亲自带队,哈医大四院妇产科副主任朱莉教授、神经内科王凤军教授、眼科弥树勇一行6人,代表哈医大四院先锋行动医疗组,驱车6个小时来到嘉荫人民医院,这已经是董晓秋主任帮扶先锋行动的第三个年头,到达目的地已经下午三点多了,排队等待着专家的患者已经拍到了门口,帮扶小组的专家们一刻也没有停歇,立刻投入工作状态。3个小时后简单吃了工作餐后继续工作到晚上10点钟。第二天一早晨的雨天,丝毫没有阻止嘉荫百姓赶往医院就诊的脚步,所有人都在那井然有序的排队等着,仅仅一上午董主任就诊断出几例恶性病例。专家们在不仅仅只是为他们诊断疾病,而且告诉告知治疗方法,注意事项和复查时间,所有专家都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患者,方便患者进一步诊治。黑龙江省报记者及嘉荫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但是专家们却把所有时间都留给了患者,只给记者留下了忙碌的背影。 在义诊结束后,专家团与县医院领导及主任举行了座谈会,各位专家针对医院发展及专科建设及管理积极建言献策,杜秘书长在对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后承诺省领导会定期组织省级专家进行帮扶活动,并且为县医院医生到四院进修提供方便。这次省级专家支援县医院学科建设先锋行动共诊疗近千人,董晓秋教授诊疗患者就达300多人。此次帮扶义诊行动的顺利进行,是省级专家支援县医院学科建设先锋行动计划方案的又一次成功实践。(董晓秋 赫飞飞)

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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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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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性胸膜炎不能吃什么
何洁
回答: 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应避免食用辛辣刺激食物、高盐食物、高脂肪食物、生冷食物及酒精类饮品。结核性胸膜炎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胸膜引起的炎症性疾病,饮食需配合抗结核药物减轻炎症反应。 1、辛辣刺激食物 辣椒、花椒、芥末等辛辣调料可能刺激呼吸道黏膜,加重胸膜炎性渗出。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常伴有咳嗽、胸痛症状,摄入此类食物可能诱发刺激性干咳。日常烹饪建议使用葱姜蒜等温和调味品替代。 2、高盐食物 腌制食品、加工肉制品含钠量较高,可能加重胸腔积液潴留。结核性胸膜炎患者需控制每日盐分摄入在5克以内,避免咸菜、腊肉等高盐食物。可选择清蒸、白灼等低盐烹调方式。 3、高脂肪食物 油炸食品、动物内脏等富含饱和脂肪酸,可能影响利福平等抗结核药物吸收。结核性胸膜炎治疗期间需保证优质蛋白摄入,但应选择鱼类、禽类等低脂肉类,避免肥肉、奶油等高脂食材。 4、生冷食物 刺身、冰镇饮品等可能刺激胃肠黏膜,影响异烟肼等药物代谢。结核性胸膜炎患者消化功能较弱,建议食物加热至适宜温度后食用,避免生冷海鲜、未灭菌乳制品等可能含致病菌的食物。 5、酒精类饮品 酒精可能与异烟肼产生肝毒性协同作用,增加药物性肝炎风险。结核性胸膜炎患者需严格戒酒,包括啤酒、白酒等含酒精饮料。服药期间可选用菊花茶、罗汉果茶等具有润肺功效的代用茶。 结核性胸膜炎患者需保持每日热量摄入,建议选择蒸蛋羹、山药粥等易消化食物,分次少量进食。适当增加维生素C含量高的新鲜水果如猕猴桃、橙子,有助于促进组织修复。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出现食欲减退、皮肤黄染等症状需及时复诊。保持居室通风换气,避免受凉感冒加重病情。 何洁副主任医师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