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人申请特医门诊指南
时间:2014-04-07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4-04-07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我院是市医保中心指定的特殊病门诊初审鉴定医院。如果您患有如下20种特殊病种,且达到确认标准,可到我院医保科申请初审鉴定。如果经专家鉴定委员会进一步审查通过后,可享受特殊病门诊的有关政策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特殊病门诊病种目录:
1、肺结核(活动期) 2、慢性活动性肝炎
3、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5、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性) 6、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
7、风湿性心脏病 8、肺心病
9、帕金森氏综合症 10、精神分裂症
11、冠心病 12、高血压III期
13、糖尿病 14、中风
15、肾病综合症 16、肝硬化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18、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
19、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20、尿毒症透析治疗
二、怎样申请鉴定:
参保人员特需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医院的医保科、医务科盖章确认)、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到负责初审鉴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交验本人医疗保险手册和公民身份证后,再填写《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并交2张1寸免冠近照备用。患者有多种疾病并都达到特殊病种确诊标准的,只能申报特殊病种目录中的一种。鉴定医师认为申报病种病史不充分的,应要求参保人员补充相应的病史资料或作必要的检查(费用自负)。
联系电话: 人民医院医保办:8366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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