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我院召开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

时间:2014-04-30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4月29日下午,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门诊五楼会议室召开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副院长杨萍主持会议,刘峰院长出席并讲话。在院的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来自省市与我院有业务关系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工会主席廖雁(代管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四川广元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元新代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发言并作廉洁诚实守信承诺,将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会议举行了《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字仪式。

  刘峰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希望大家要有高度的敏锐性,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及高州市人民医院药品回扣事件教训,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领域活动。刘院长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落实有关规定,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二是希望大家转变观念和思维,要对一些增加患者负担的行为进行纠正,做到合理合法,双方正常合作,对恶性违规手段进行杜绝,实现双方共赢;三是要调整工作模式,从大局出发,加强维护双方关系与交流,遵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对不按规定要求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代理机构,医院将中止合同,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四是加强沟通合作,院方如有不规范行为,欢迎大家监督,医院一定按规定要求确保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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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教学医院授牌仪式在我院隆重举行

8月22日上午,泸州医学院教学医院授牌仪式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隆重举行。泸州医学院副校长曾晓荣教授一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爱武,市卫生局党组书记何大正以及该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全体实习生共200余人参加了授牌仪式。仪式由院党委书记吴春瑛主持。 授牌仪式上,广元市卫生局党组书记何大正对前来参加授牌仪式的领导和专家表示了热烈欢迎,向大家介绍了医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能够成为泸州医学院教学医院,充分体现了泸州医学院对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充分肯定及认可,表现出对广元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大力支持。教学医院的授牌,对于提高院临床、教学和科研水平将大有帮助,并产生良好的影响。 泸州医学院人事处处长孔晓明宣读了《关于批准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成为泸州医学院教学医院的通知》;副校长曾晓荣教授代表学院为该院授牌。 曾晓荣教授在讲话中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与合作,互惠共赢,为培养合格的医药卫生人才,推动医学事业的发展共同努力。 赵爱武副市长代表广元市人民政府向教学医院的挂牌表示热烈祝贺,同时感谢泸州医学院对广元卫生事业的支持。她指出,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成功创建泸州医学院教学医院是市校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希望市第一人民医院珍惜此次合作机遇,充分发挥教学优势,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为培养医学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赵市长同时要求医院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综合实力,创建医院品牌,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推动广元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刘峰院长做表态性发言,他表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我院将紧密依托泸州医学院强大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不断提高教学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学教育水平,一定把教学医院建设成为一个高效优质的现代化医学教育与医疗机构,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人民。 教学医院的建立,是校院双方彼此信任,深入合作的开始,必将进一步促进该院临床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医院医、教、研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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