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医疗保险问题解答
时间:2007-12-02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07-12-02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一、概述 1、北京市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管理机构有哪些?它和参保人员有哪些关系? 答: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有以下4种: (1)北京市医保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本市参保人员的大额住院医疗费用等。 (2)区(县)医保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本区(县)参保人员的小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区(县)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等。 (3)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本市参保人员在本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本院医保的相关手续,解答医保政策等。 (4)单位(社区)医保办公室:办理入保手续,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向受保人宣传相关医保政策等。
2、中日友好医院是几级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吗?它的定点医疗机构编码是多少? 答:中日友好医院(以下称我院)是三级甲等医院。它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是01110002。
3、我的医保定点医院没选中日友好医院,若在该院看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在医保中心报销吗? 答:我院是A类定点医院,在我院就医不受区域及自选定点医院的限制,凡本市的参保人员到我院就医,均可按医保相关规定报销。
4、我院资质证明到哪里办理? 答:资质证明到门诊二层服务台盖章处领取。
5、我院患者若有关于医保政策方面的问题,怎样咨询? 答:门诊患者可在我院门诊楼二层的医保咨询处咨询;住院患者可在住院处的8号窗口咨询。我院医保政策咨询热线为:84205627。
二、门(急)诊就医相关医保政策须知 1、在门(急)诊看病要带医保《手册》吗? 答:按照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时,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前向医生出示《手册》,证明医保身份。交费前主动向收费人员出示《手册》,收费人员将费用信息上传至医保中心。当您拿到交费收据时,请核实收据左上角是否已有“上传”字样。
2、如果没带医保《手册》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吗? 答:在就医及交费前未出示医保《手册》的,费用信息不能上传,过后不能补办上传,因此,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因突发原因急诊就医,或本次未带《手册》,因疾病原因必须立即发生医疗费用的患者请到急诊就医、交费,携诊断证明、急诊发票(未上传)及明细清单、就医手册也可报销。 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或手工报销等原因,医保手册留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的,在门诊怎样就医? 到留存医保手册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同时持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就医,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人员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家属能代开药品吗? 答:参保人员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由家属持参保人员贴有条形码的《手册》以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确诊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开药。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开药量不超过一个月,连续开药量不应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参保人员应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以便医生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4、门(急)诊就医后,费用到哪里报销? 答:在门(急)诊就医,用现金全额结算,将收据、处方底方、药品清单及治疗、检查等明细清单,交你的所属单位或社区汇总,到区(县)医保中心报销。
5、门(急)诊就医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急)诊医疗费用按一个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报销标准为:在职人员的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2000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2万元。 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超过1300元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2万元。
6、药品清单中医保项目的“无自付”、“有自付”、“全自付”表示什么? 答:无自付:属直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全额报销。 有自付:需个人负担部分自费(多数为10%),剩余费用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 全自付:属全部由个人负担,医保不予报销的医药费用或医生超适应症或改变用药途径时发生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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