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时间:2014-07-08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所长信箱:qyysfjd@163.com

  鉴定流程

  1、提出申请:委托方向鉴定机构书面提出鉴定申请。

  2、审核条件:鉴定机构审查了解情况并确定申请事项是否具备鉴定条件。

  3、签订合同:确定受理,委托方与鉴定机构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提交材料:委托方提交所需鉴定材料。

  5、缴交费用:委托方按照鉴定项目缴交鉴定费用。

  6、实施鉴定:鉴定机构按照委托方约定组织实施鉴定。

  7、出具报告: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

  8、送达报告:鉴定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委托方。

  鉴定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1、人身损伤程度鉴定,2、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3、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程度评定,4、劳动能力评定,5、活体年龄评定,6、致伤物与致伤方式推断,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8、医疗费审查鉴定,9、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10、保外就医鉴定,11、医疗纠纷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验、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主要包括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推断、致伤(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鉴定须知

  一、委托书、公安局各业务科室、刑警大队及各中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各派出所、法院各法庭、检察院各科室、司法局各司法所及司法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县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等。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请复印户口薄。

  三、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住院期间X光片、CT片、磁共振片等资料。

  五、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鉴定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自治区区人民医院院内

  电话:0991-8568013   0991- 8562462 1336966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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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口腔医学会“西部行”公益活动新疆口腔种植临床技术培训班通知

为全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口腔种植技术的规范化,以及新技术的普及推广,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健康促进与口腔医学发展西部行”公益活动—新疆口腔种植临床技术培训班将在我院举办。 本次学习班届时将邀请四位内地知名院校种植专家: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种植科主任施斌教授、南京医科大学陈宁教授、吉林大学口腔医院院长周延民教授等进行种植理论授课。热忱欢迎各地州市口腔同仁参加。 本次培训授予中华口腔医学会Ⅰ类学分2分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华口腔医学会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口腔医学会 支持单位:奥齿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 :2014年8月16-17日 三、报到、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鑫民酒店(乌鲁木齐市奇台路150号,原民政宾馆) 四、培训内容: 五、培训对象: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周边地区口腔医师。 2、培训报名要求: 1)已于临床开展口腔种植工作或计划从事口腔种植业务并具有一定种植知识的医师。 2)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新疆口腔医学会会员优先。 六、相关费用:免费 七、报名方式: 请将回执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或将回执邮寄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报名。 联 系 人:刘菁?   Tel:13579931007   E-mail:584958530@qq.com                     白尔娜   Tel:13999119445   E-mail:5318503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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