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
时间:2013-04-18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3-04-18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行政总值班、急诊科及各科室:
宝安区卫生局应急办反馈,近期我院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院内救援信息,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2012]57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紧急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通知如下: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标准: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接种群体性不良、医源性感染事件、高温中暑);自然灾害类(1人重伤或死亡即报);事故灾难类(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破坏事故)(1人重伤或死亡即报);社会安全事件、涉外、涉港澳台突发事件(1人重伤或死亡即报)(详见附件)。
二、报告流程:
1、正常上班时间:急诊科或其他科室接到突发事件,立刻电话报告医务科,电话3033或联系肖琳(手机15899862686)。同时填写书面报表,包括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首次行政报告表和院内救治情况报告表,填表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40分钟内将书面报表送达医务科。由医务科发送到区卫生局应急办邮箱及网络直报。
2、非正常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周末、节假日):急诊科或其他科室接到突发事件,立刻电话报告医院行政总值班,医院行政总值班立刻电话报告宝安区卫生局总值班,电话27759944(24小时值班)。同时急诊科填写书面报表,包括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首次行政报表和院内救治情况报表交送行政总值班,由行政总值班在1小时内发送到区卫生局应急办邮箱wsjzzbs@126.com。电子表格在医院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特别提醒:需要网络直报的突发事件:按照《深圳市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告工作规范(2012)》的通知,医院收治(包括非救护车送来)同一突发事件导致伤亡3人以上的院内救治信息;鼠疫、SARS、人禽流感、霍乱、职业中毒、食物中毒等可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院内救治信息;应同时在1小时内由行政总值班进行网络直报,具体操作程序附后。行政总值班于次日上午8:30之前将突发事件院内救援信息表签名交送医务科,医务科将于9:00之前进行每日的进展报告。
三、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政府应急办不定期检查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如发现迟报、漏报者将会追究责任人。
宝安区人民医院医务科(应急办)
20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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