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时间:2013-12-25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3-12-25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2013年11月21日起,由中国人寿恩施分公司承担的恩施、来凤、宣恩和鹤峰四县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赔条件
1、参加了所在县市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
2、201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范畴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在医疗机构或医保(社保)局、农合办未报销的;
3、11月1日以后发生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在医疗机构或医保(社保)局、农合办未报销的;
4、本年度内所发生且本年度内在医疗机构或医保(社保)局、农合办结算的。
二、理赔资料(含合管办、国寿系统乡镇服务部委托代收)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三、理赔受理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3年11月21日起,具体处理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发生的农合大病补偿数据;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1日起,新增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发生的农合大病补偿数据
第三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
1、2013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数据;
2、新增2013年12月份发生的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数据;
3、2013年度城镇居民和农合大病保险遗留问题。
四、理赔地点及联系电话
恩施市支公司:恩施市机场路37号电话8246780
宣恩县支公司:宣恩县民族路56号电话5831250
来凤县支公司:来凤县凤翔路57号电话6285926
鹤峰县支公司:鹤峰县?水大道25号电话5283007
州医改办
州人社局
州卫生局
中国人寿恩施分公司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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