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沈阳市心理援助热线接听志愿者招募通知

时间:2012-07-08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近年来,我国心理行为问题逐渐增加。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以下简称热线)作为一种行之有效、且相对方便实用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途径,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提供心理保健的重要方式,在处理心理应激和预防心理行为问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心理和谐,向群众提供便利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在原有心理热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建设,通过整合院内各方面资源,提供快捷、有效的心理服务。现招聘有志于从事“心理援助热线”工作的自愿者若干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自愿参加热线服务工作,普通话流利,语言表达清楚,可信赖,具有较好的从业态度,愿意倾听、交流。

  2、接受过热线电话服务相关培训,了解热线电话接听服务工作,具备心理卫生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热线电话服务技巧。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精神科执业护士(需工作5年以上)、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相关资格之一者。

  3、热线咨询员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包括: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理论、心理卫生服务伦理要求和热线基础知识,处理心理应激问题的能力,能够识别常见精神疾病,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体安排。遵守保密原则。

  二、热线工作内容:

  接听热线,提供基础咨询、解答、转介、危机干预。宣传精神卫生知识。

  三、热线工作时间及地点

  1、工作时间:实行两班制:早班9:00-17:00;晚班17:00-次日早9:00。

  2、工作地点:沈阳市心理卫生医院热线室。

  四、其他

  1、报名后,由我中心提供基础培训,考核通过后可上岗接听热线,并进行定期督导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接听资格。

  2、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提出申请,进行排班,每月3-4个班制。

  3、接听员为义务接听,不提供工作报酬,只提供三餐补助(每班50元)。

  4、接听员为兼职接听,不安排休息。

  5、接听员可优先享有由我院提供的各种培训机会,我中心定期进行免费督导培训。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1年7月12日中午11:30分前,将个人信息报至沈阳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科或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沈阳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子邮箱(syjfzx@163.com),相关材料可以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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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人科教文卫调研组到市精卫中心调研

8月19日,沈阳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陈玉海一行3人在市卫计委裴庆双副局长、规财处周世德处长、疾控处吴泽明处长的陪同下,到市精卫中心进行工作调研。 陈玉海主任一行首先对医院的精神科病房、心理病房、心理治疗室、康复科等临床科室及二期工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然后听取了市精卫中心党委陈耀书记关于医院自然情况、医院整体工作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市卫计委裴庆双副局长对汇报进行了概括总结并针对医院存在问题提出意见。一是医院运行中医保结算问题突出,在患者住院治疗上,尽力争取医保政策的调整,达到全国其他省会城市医保每日给付标准的水平,保证精神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二是医院二期项目建设资金问题,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二期项目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 陈玉海主任在听完汇报后,对精卫中心各方面工作给予肯定,对医院存在问题将从市人大的角度给予呼吁解决,并希望医院今后工作中,在保证现有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仔细研读国家《精神卫生法》,同时借鉴外地城市出台《地方精神卫生条例》的成功经验,推动沈阳市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促进沈阳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二是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心理援助热线的宣传,让广大市民知晓。针对特殊群体,特别是在中小学师生心理评估和心理辅导上多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引进高端人才,提升科研能力,加强专科特色建设,拓展服务半径,提高服务质量。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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