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移植专科 (共11位医生)

科室简介

移植专科作为重点建设学科,前期一直进行扎实的移植医学基础和临床研究,目前拥有一批以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叶启发教授为代表的长期致力于移植医学临床与科研工作的国内知名的移植医学专业人才,移植学科梯队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主要在器官、组织、细胞移植三个层次全方位开展临床和科研与开发工作。在器官移植方面,已具备大规模开展大器官移植的能力如肝移植、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心肺移植、小肠移植等,目前大器官移植总例数和存活率上均处国内先进行列,成为首批卫生部授权开展大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在细胞移植方面,率先在国内开展了异种胰岛细胞移植治疗糖尿病的临床及实验研究,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在组织移植方面,较早开展的胚胎胰腺组织、胎儿神经组织及骨组织移植,在国内省内均处于领先水平。同时,中心还拥有省肝硬化门脉高压治疗研究中心以及全省规模最大、设备最完善的肾病血透中心,拥有多项国家专利,获得了多项省部级奖励。此外,中心还组建了医学实验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等配套机构,大力发展临床器官、组织、细胞移植及其基础研究工作,逐步形成了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局面。
  移植专科基于湖南省移植医学发展状况和国内移植相关学科优势,尤其在生物材料、基因技术方面等所取得的成果,2005年5月,经卫生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并经卫生部批准,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组建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而形成以临床为中心,将临床应用与基础理论相结合,开发相关医疗器械和相关材料、产品的临床应用研究为特色,并进一步加强临床移植规范化建设。集省内、国内移植医学的科研力量,将中心建设成为全国移植医学科研、临床和产业开发的重要基地。
  移植专科于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中心”)于2005年由卫生部组织国内相关专家论证,并经卫生部研究批准,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组建。中心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由湖南省政府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叶?发担任。叶?发教授毕业于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曾任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教育部器官移植重点学科手术学学术带头人。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从事细胞、组织、器官移植和组织工程的综合性基础与应用研究中心,其中组织及大器官移植、细胞移植(同种和异种)、组织工程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分别由叶?发教授、王维教授、朱晒红教授担任。中心经过三年建设,已成功地开展了背驮式肝移植数百例、肾移植逾千例,其中背驮式肝移植总数、存活率国内领先,亲属肾移植国内领先,并成功开展了肝肾、肝胰、肝肠、胰肾及多器官联合移植、脾移植、胰腺移植、心脏移植、劈离式肝移植和亲属肝移植以及甲状腺和甲状旁腺移植、肝、脾、胰细胞移植。在卫生部黄洁夫副部长指导下,中心与国际卫生组织和国际异种移植协会合作,制定了国际异种移植规范(长沙标准)。中心拥有教授、副教授20余人,医、护、技工作人员近百人,已形成了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梯队,在职基础与应用研究人员均具有博士、博士后学位。中心于2008年经卫生部再次组织相关专家鉴定通过验收,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落户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移植专科基于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卫生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背驮式肝移植、改良背驮式肝移植、自体肝移植、亲属活体肾移植、细胞移植、组织工程为研究特色,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推进中心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在移植技术创新、移植技术规范、移植基础与应用研究、人才建设诸方面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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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1年以来立项并已完成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技成果产出及应用、知识产权形成及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及团队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经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验收形式 重点项目由各业务主管处室组织或委托项目推荐单位采取会议或现场验收。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组织书面验收(市州项目由市州科技局组织,高等学校项目由学校科技处组织,省直单位、科研院所项目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科技处组织,省科技厅系统项目由相关处室组织验收)。 四、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 2011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材料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打印1式2份交项目主管处室。验收材料包括: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 2、成果登记 按照《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后,须及时到所在市州科技局或我厅成果管理部门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后,方才视同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办理程序见www.hnst.gov.cn/zxgz/kjcg/kjcgdjtj)。 3、其他 本次验收工作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和科技成果汇总表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不能按期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延期验收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省科技厅计划处 肖 亮 88988716 法规处 郭三元 88988747 重大专项处 刘建元 88988659 条财处 郭芳妤 88988887 高新处 周晓迅 88988815 农村处 张天教 88988669 社发处 刘萍云 88988827 合作处 喻智慧 88988830 成果处 曾霖霏 88988752 人事处 刘晓熹 88988874 高新办 孙 远 88988862 基金办 李成平 88988701 咨询: 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贺湘艳 88988732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7月30日

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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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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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疣治疗是怎样治疗的
王志新
回答: 刮疣治疗通常采用物理清除联合药物治疗的方式,主要包括冷冻治疗、激光治疗、电灼治疗、手术切除及外用药物等。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的皮肤赘生物,需根据疣体类型、大小及部位选择个体化方案。 一、冷冻治疗 冷冻治疗通过液氮低温使疣体组织坏死脱落,适用于寻常疣、跖疣等表浅疣体。治疗时可能伴随短暂疼痛,需重复进行2-3次,间隔2-3周。治疗后局部可能出现水疱或色素沉着,需保持创面干燥避免感染。冷冻治疗对周围正常组织损伤较小,但深部疣体可能需配合其他疗法。 二、激光治疗 激光治疗利用二氧化碳激光气化疣体组织,适用于甲周疣、尖锐湿疣等难治性疣。治疗精准度高且出血少,但可能遗留浅表瘢痕。术后需涂抹抗生素软膏如莫匹罗星软膏预防感染,避免接触水直至结痂脱落。激光治疗对HPV病毒有直接灭活作用,复发概率较低。 三、电灼治疗 电灼治疗通过高频电流烧灼疣体基底部,适用于带蒂疣或较大疣体。治疗时需局部麻醉,术后形成焦痂需自然脱落。可能产生暂时性色素减退,瘢痕体质者慎用。电灼可彻底清除可见疣体,但需配合干扰素凝胶等药物降低复发风险。 四、手术切除 手术切除适用于直径超过1厘米的巨型疣或疑似恶变疣体。采用梭形切口完整剥离疣体并缝合,术后病理检查确认性质。需定期换药并使用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预防感染,拆线后可能需加压包扎防止瘢痕增生。手术能一次性解决病灶,但创伤较大且可能影响局部功能。 五、外用药物 外用药物如水杨酸软膏、咪喹莫特乳膏、鬼臼毒素酊等,适用于儿童或面部细小疣体。药物通过腐蚀或免疫调节作用促使疣体脱落,需持续使用4-8周。治疗期间可能出现局部红肿,应避开正常皮肤涂抹。药物疗法痛苦小但疗程长,需配合提高免疫力减少复发。 疣治疗后需保持患处清洁干燥,避免搔抓导致病毒扩散。建议加强营养摄入,适当补充维生素A、维生素C等增强免疫功能。穿透气鞋袜防止足部疣复发,性接触传播型疣应伴侣同治。若疣体反复发作或短期内增多,需排查免疫缺陷疾病并及时复诊调整治疗方案。 王志新主任医师中日友好医院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