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科建档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3-08-16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3-08-16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我院从2013年8月1日起停止114预约产科建档号,改为以下流程。原已预约孕妇正常就诊。 一、产科建档条件: 1.B超检查证实宫内早孕(妊娠8—12周) 2.建档需携带《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 二、产科建档预约时间: 符合以上条件的孕妇每周三(节假日除外)到产科门诊25诊室登记,领取建档预约条。按预约时间前来建档。 三、特别提示: 1.请务必携带B超诊断结果和《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 2.受产科床位限制,每月建档病历数量有限,建满为止。我院产科复诊号全部诊间预约。 3. 《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最近的医院地段保健科,乡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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