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我院被明确为“2014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

时间:2014-01-0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2014年省政府继续将“实施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3月31日,省残疾人联合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2014年湖北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实施方案》(鄂残联发〔2014〕32号),省中山医院被明确为项目定点康复机构,主要承担0-6岁脑瘫和矫治手术的康复救助项目。

  据了解,所有项目受助儿童只能在定点机构进行康复救助,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报。

  在经费保障方面,国家项目补贴经费由中央负担。省0-6岁项目经费由省、市、县(市、区)分级负担,省财政为每例儿童补贴8500元,不足部分由各地根据救助补贴标准补足。

  在具体结算方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经当地残联同意,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行选择定点机构的,家长垫付费用,康复结束后凭交费凭证到当地残联按项目救助标准报销。二是当地残联组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训练的,由当地残联与定点机构按项目救助标准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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