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外出会诊制度与流程

时间:2012-06-05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1.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我院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我院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3.其他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邀请医疗机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4.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拟邀请我院医师会诊,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

  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院提出急会诊的,我院会诊医师应当携我院制定的《会诊邀请函》到邀请医疗机构,请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填写并盖章,传真回我院。

  5.我院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部(节假日通过总值班)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主任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分管院长批准。邀请医院也可通过“120”电话邀请急会诊,“120”指挥中心接邀请后请相关专业科室主任安排具备会诊资格医师会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我院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第九条我院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告知邀请医疗机构。

  7.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9.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10.会诊结束后,邀请医疗机构应当将会诊情况通报我院。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并填写《外出会诊情况登记表》。

  11.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我院可协助处理。

  12.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我院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

  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医院。医院按照规定核算给会诊医师。

  13.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4.医院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15.医院外出会诊医师应当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3年以上主治医师也可外出会诊。 

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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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神经外科举办《颅脑损伤急诊救治规范》专家讨论会

2013年4月28日受医院委托神经外科在巴南云篆山召开了《颅脑损伤急诊救治规范》(草案)专家讨论会,与会专家来自庆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各医院及我院神经外科,他们是唐文渊、冯华、孙晓川、徐明辉、梁平、朱刚、刘俊、马颖、程强、朱政鸣等教授。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周继红主任、我院都定元副院长也参加了讨论会。 这次讨论会基于我院和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共同研究的市级重大课题“创伤急救治疗信息系统与诊疗规范研究”已基本结题,为提高创伤的救治成功率和整合数据库与临床相关研究做出了极大贡献,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其中有关颅脑损伤的急诊救治规范已经反复修改,但仍需广泛征求神经外科专家对本救治规范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内容。与会专家对草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我院积极制定创伤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给与了肯定。神经外科将认真整理专家们的意见,并对《颅脑损伤急诊救治规范》(草案)再次修改,力争拿出适合区域性医院的颅脑损伤急诊救治的规范化治疗方案,为提高本地区颅脑损伤的救治水平,推广颅脑损伤适宜技术做出努力。 

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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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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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珠性阴道炎怎么治疗
周学勤
回答: 念珠性阴道炎一般是指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可通过克霉唑栓、硝酸咪康唑栓、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氟康唑胶囊、伊曲康唑胶囊等药物治疗。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通常由假丝酵母菌感染、免疫力下降、长期使用抗生素、妊娠、糖尿病等原因引起。 1、克霉唑栓 克霉唑栓属于抗真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该药物能够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从而起到抗真菌的作用。使用时应避免与其他抗真菌药物同时使用,以免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对克霉唑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适用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治疗,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该药物通过干扰真菌细胞膜的生物合成,导致真菌细胞死亡。使用期间可能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灼热感或瘙痒加重。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月经期间应暂停使用。 3、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 制霉菌素阴道泡腾片对假丝酵母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常用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治疗。该药物通过改变真菌细胞膜的通透性发挥抗菌作用。使用时应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穿紧身化纤内裤。对制霉菌素过敏者禁用,用药期间应避免性生活。 4、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胶囊为口服抗真菌药物,适用于严重或复发性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该药物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依赖酶发挥作用。可能出现胃肠道不适、头痛等不良反应。肝功能异常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对氟康唑过敏者禁用。 5、伊曲康唑胶囊 伊曲康唑胶囊可用于治疗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尤其适用于对其他抗真菌药物耐药的情况。该药物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固醇的合成发挥抗菌作用。可能出现胃肠道反应、头晕等不良反应。对伊曲康唑过敏者禁用,心脏病患者慎用。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患者应注意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使用刺激性洗液清洗外阴。选择棉质透气内裤,避免穿紧身裤。饮食上应减少高糖食物摄入,适当补充含乳酸菌的发酵乳制品。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必要时性伴侣需同时治疗。症状缓解后仍需按医嘱完成整个疗程,防止复发。如出现严重不适或症状加重,应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周学勤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