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人疗养院

足外翻手术治疗的医疗费用实行按病种付费 HOT

时间:2014-04-14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自2007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足外翻手术治疗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开始执行。该办法旨在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医疗成本,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本办法采取按规定病种费用支付额后付制的结算方式,不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支付。病种费用支付额分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参保人员自付额两部分,参保人员在出院时需按规定交纳自付额及不列入病种费用支付额的医疗服务费用;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无论实际费用高于或低于规定支付额,均按规定的支付额支付。

  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足外翻手术治疗病种费用支付额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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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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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苯磺酸氨氯地平头晕
邵自强
回答: 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后出现头晕可能是药物常见不良反应,通常与血压下降过快或个体敏感性有关。头晕可能与血容量不足、剂量调整期、体位性低血压、药物相互作用或基础疾病加重等因素相关,多数可逐渐耐受,若持续不缓解需就医调整用药方案。 苯磺酸氨氯地平作为钙通道阻滞剂,通过扩张血管降低血压,部分患者用药初期因血管快速扩张导致脑部供血暂时性不足,出现轻微头昏或眩晕感。这种现象常见于清晨服药后1-2小时或突然改变体位时,伴随面色潮红、心悸等血管扩张表现,通常持续数分钟至半小时可自行缓解。建议服药期间保持缓慢起身动作,避免空腹用药,同时监测晨起和睡前血压波动情况。 少数患者对药物成分敏感或存在代谢异常时,可能引发持续性头晕伴头痛、恶心等不适。这种情况多见于合并肝肾功能不全、高龄或同时服用CYP3A4抑制剂如红霉素的患者,因药物代谢减慢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若头晕伴随视物模糊、意识障碍或血压低于90/60mmHg,需警惕严重低血压风险,应立即停药并急诊处理。合并颈动脉狭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基础疾病患者更易出现中枢性眩晕,需联合神经科评估。 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期间应避免突然站立、高温环境及剧烈运动,每日保持充足水分摄入。记录头晕发作时间与血压数值,复诊时向医生反馈以评估是否需要调整剂量或更换降压方案。避免自行合用含麻黄碱的感冒药或非甾体抗炎药,糖尿病患者需注意监测血糖以防掩盖低血糖症状。若头晕持续超过两周或影响日常生活,需考虑进行动态血压监测与药物基因检测。 邵自强主任医师中日友好医院神经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