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二附院

医院介绍 Hospital about us

基本资料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

医院类型:中医医院

医院性质:公立

医院医保:

特色科室:消化内科、呼吸内科、骨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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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介绍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于1951年,前身为贵州省商业厅职工医院。医院秉持“传承融汇,厚德济民”的院训及“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经过60余年的发展现为管理理念先进、学科门类齐全、特色优势突出、人才结构合理,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养生、保健、养老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三级甲等中医院,并建有分院(红岩医院)1个及包括43家成员单位的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联体。先后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现有临床科室38个,医技科室10个,编制床位1200张。全院医技人员1451人,其中,高级职称202人,硕士282人,博士47人。拥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管专家4人,省级名中医2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3人,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6个;贵州省名中医及学术经验指导老师2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百”层次人才1人,“千”层次人才10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及培养对象2人;全国高等中医药学校“优秀青年”1人,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拔尖人才1人,“全国最美中医”1人,“黔医人才”7人,贵州省百优医生5人、百优护士6人。医院高度重视学科内涵建设,积极搭建学科平台、建设学科团队、致力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并运用于临床。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国家中管局重点专科5个,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16个;国家胸痛中心1个,类风湿中心1个,痛风中心1个。近年来,先后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贵州省中西医结合高级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基地2个。同时,还获得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3个、贵州省研究生创新基地1个、贵州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中国工程院张伯礼院士工作站1个、国医大师张学文工作站1个、省科技厅研究平台2个、省教育厅创新团队1个及一批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项目,是贵州省唯一的高等医学院校中西医结合临床教学实践基地。作为贵州中医药大学直管附属医院,每年承担13000余学时本专科、研究生理论教学,还承担本专科医护实习生、研究生及规培生等近千人临床实践带教任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中西医结合复合型人才。医院获各类科研项目6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0项、省部级项目126项;贵州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国家级学会科学技术奖5项,贵州省教育厅科技奖1项,省级学会奖11项;获得专利授权5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出版专著71部,发表论文1989篇;其中被SCI收录15篇,核心期刊论文270余篇。目前,医院按照“双核心多特色”的发展战略,突出中西医结合特色,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为中西医结合卫生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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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关于对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院属各部门: 贵州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提出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黔办发电[2013]65号)。 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 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 2. 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 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或其他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4. 不准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 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 6. 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 7. 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 8. 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 9. 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10. 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院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宣传教育,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立竿见影,切实使加强作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学院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将适时对各单位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奖励绩效等;涉及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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