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结核病科 (共9位医生)

科室简介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科是医院的支柱专科,技术和设备居粤东领先地位,中心共设一个专科门诊、一个中心实验室和三个住院病区。拥有内一科、内二科、内四科三个科室,病床近200张,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7人、主治及住院医师等业务骨干一批,承担着医疗、护理、科研和教学等任务。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科是粤东结核病学医学领先学科,经过近50年几代人的努力,在结核病的诊断治疗方面已形成诊断、鉴别诊断、外科手术治疗、化学药物治疗、介入治疗、免疫治疗、中西医治疗的完整体系,是粤东结核病预防、治疗、监测、培训和科研中心。该中心有20余名高级专家,诊治各种类型的结核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对耐多药结核病的介入治疗,处省内领先水平。擅长初、复治肺结核、难治性重症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儿童结核、淋巴结核、支气管结核、脑膜结核、肠结核、脊椎结核、骨关节结核、皮肤结核、喉结核、妇科结核等治疗,及空洞型结核病、顽固性咯血、支气管狭窄的介入治疗,抗结核药不良反应及肺结核并大咯血、窒息、自发性气胸、呼吸衰竭、心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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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重新修订控烟工作制度

早在2009年,国家卫生部就下发《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该《决定》系统阐述了吸烟的危害和国际相关的禁烟措施,并规划从2011年起在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同时提出了详细的整治措施和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我院认真研讨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重新修订完善了《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制度规定如下: 1、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全院控烟及创建无烟医院工作。各科室相应成立控烟小组,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并指定至少1名控烟监督员。 2、院控烟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医院干部职工学习和贯彻关于控烟的规定,在医院内做好控烟的宣传工作。 3、医院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不放置烟具,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医院在适当的室外区域设置吸烟区。 4、医院全体员工严禁吸烟。禁止病人及家属、陪人、探访者在禁烟区内吸烟。 5、医院员工要主动劝阻和制止病人、家属在禁烟区内吸烟。 6、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开设戒烟咨询电话,对吸烟者提供劝阻指导。 7、肺科门诊负责戒烟门诊的工作,提供控烟宣传和戒烟技巧咨询服务,鼓励和帮助院内外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8、医院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9、制定控烟考评奖惩规定,促进控烟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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