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共13位医生)

科室简介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创建于1979年,经过2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的飞速发展,其医疗、教学和科研已处于市内、省内领先水平。1997年成为常州市临床重点专科,2002年成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2003年成为常州市重点学科,呼吸科已成为南医大硕士教学点,承担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呼吸内科生的教学、苏州医学院、镇江医学院的实习基地,现有医护人员34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2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7名。
  呼吸内科带头人韦国桢为亚洲太平洋呼吸学会会员,中华医学会江苏分会呼吸系病专科学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江苏分会大内科专科学会常委、常州市医学会副会长,常州市医学会呼吸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呼吸内科设有国内一流的呼吸重症监护室(RICU)、肺功能室、纤维支气管镜室、睡眠呼吸研究室、呼吸病实验室,拥有西门子300伺服呼吸机、西门子Servoi呼吸机、BiPAP无创呼吸机、多功能床边监护仪、体描箱肺功能仪、电子纤支镜及胸腔镜、多导睡眠仪等先进诊断和治疗仪器。
  呼吸内科近年来开展各种新技术、新疗法20余项,在机械通气技术、呼吸病介入技术如经纤支镜高频电刀、氩气刀、冷冻、支架治疗气道狭窄、血栓消融治疗肺栓塞、125I粒子植入治疗肺癌等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2003年在常州开展了首例肺移植获得成功。呼吸科年门诊量18000多人次,年住院1500人次,几年来共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箸2部,获得省卫生厅及常州市科技进步奖8项。全科医护人员视病人为亲人,以病人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坚持服务至上,质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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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常州二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报名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常州第二人民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全院有2100余卫技人员,开放床位1642张;是首批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2013年评为江苏省全科医生培养示范临床基地,并有配置齐全、设施一流的全科医学技能训练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及苏政发〔2011〕158号文件精神,现我院决定招收2014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 二、招录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全科医学,志愿到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工作。 3、身心健康,能胜任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计算机水平达到国家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5、入院时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录人数 2014年度共招录全科医生培养学员20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http://www.jsrct.haoyisheng.com 2.电子邮件报名:czerykjk@sina.cn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7月15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常州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兴隆巷29号)9号楼二楼科教科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 ①《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②简历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⑥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费及考试费全免 五、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总分50%,总成绩100分。考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及体检 面试和临床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逐一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相应培训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相关规定及待遇 1、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为期三年,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结束。医院按照卫生部和江苏省卫生厅全科医生培养的相关要求,制定培养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养学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需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2、培训期间,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医院提供免费住宿、免费培训。培训期间,发放培训津贴第一年2500元/月,第二年3000元/月,第三年3500元/月,其中每月津贴的30%需经当月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期间,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按第一年标准发放津贴;两年内未通过者,根据苏卫科教-2007(33号)文件,终止其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解除培训协议。 3、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自行终止培训,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对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优先进入常州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同时也可参照《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向接轨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人员申请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的相关文件,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对于申请学位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的学员还可享受减免收费的优惠。 4、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须由本人申请,培训医院同意,延长期内只签订培训协议,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不再享受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但可免除培训费。 八、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0519-88104933或051981087654 网址:www.czey.com邮箱:czerykjk@sina.cn(推荐使用) 联系人:汪薇青张宇燕 九、招生监督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0519-88120506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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