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人民医院分院

医院简介

我院始建于1949年10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保健、医养结合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荣获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省卫健系统2020年度优质服务单位和智慧服务品牌、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状”、菏泽市干事创业先进集体、菏泽市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目前,医院分为总院区、青年湖院区、枫叶正红院区。...查看完整详情

擅长领域

  • 高血压
  • 阑尾炎
  • 宫颈炎
  • 肾结石
  • 前列腺增生
  • 骨折
  • 冠心病
  • 腰椎间盘突出
  • 鼻炎
  • 牙周炎
  • 青光眼
  • 白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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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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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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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市、区卫生部门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区关于作风建设和治理“庸懒散”的意见,我院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窗口单位服务规范,态度和蔼、热情服务、文明待人、礼貌接诊。严格岗位纪律,不因我们擅离职守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二、不收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接受本单位能开展的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五、因病诊疗、合理检查。不滥用仪器检查、化学检查或其他医学检查。 六、因病适治、合理用药。不以新特贵药品代替普通药品,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不开大处方,不收取处方提成和提供统方行为。 七、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和物价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八、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和监督权。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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