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向社会服务承诺内容
时间:2013-06-2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13-06-21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社会服务承诺活动是转变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按照纠风工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我院特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无法拒绝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院纠风办。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部门有上述行为的,要立即报告院纠风办。
3.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病人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投诉电话:
医务部:87981051护理部:87981057保卫科:87981062
财务科:87981025门诊部:87981305纠风办:83359774
门诊一楼投诉中心:87982161(班外时间:87982168总值班室)
福建省卫生厅投诉电话:0591-87856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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