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陪伴制度
时间:2007-07-28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时间:2007-07-28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一、探视陪伴人员应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护人员劝告。?
二、探视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病区。?
三、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四、陪伴适用人?
(一)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二)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三)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四)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五)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六)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七)有自杀倾向者。?
(八)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在(10岁以下)者。?
五、凡患者病情需陪伴者,需经病房主管医生及护士长同意,发给陪伴证(盖章有效)方可陪伴。病情稳定后,停止陪伴同时收回陪伴证。?
六、陪伴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二)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随地吐痰,不在院内吸烟,不串病房,不在病房里洗澡、洗头、洗衣服和蒸煮自带的食物。不吃患者饮食,保持病房的安静和清洁卫生。?
(三)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四)陪伴只限1人,出入院出示“陪伴证”,携带物品出院需经病房值班护士开具证明。?
(五)有事离开患者,必须通知医护人员。?
七、陪伴人员如违犯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其陪伴,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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