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关于手术病人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关于手术病人
相关材料应用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是医疗管理,保证手术病人的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针对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的应用暂行作如下规定:
一、手术室使用一切物品、器械必须履行正常程序。
二、科室任何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的使用,必须在报经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应用。
三、手术室术中所需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经手术室提出申请,由器械科提供方可进入手术室。
四、手术室术中所需使用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包括植入病人体内的材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注明规格、型号,经手术室提出申请,经由器械科提供方可进入手术室。
五、任何科室及个人禁止私自带任何物品及器械进入手术室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医务科批准。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200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