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总医院

干部医疗科 (共4位医生)

科室简介

煤炭总医院干部医疗科(老年病科)是我院为司局级以上干部(包括司局级)提供医疗服务的临床综合科室,在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与关怀下,医院为科室配备了实力雄厚的医疗护理队伍,现有职工28名,其中主任医师2名、副主任医师3名、主治医师1名、住院医师3名;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护师3 名,护士10名,博士后1名,硕士2名。科室拥有先进的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及多种康复设备。病房内环境优雅,设施齐全,既有个性化的单人间病房,也有爱心式相互关照的双人间病房。病房内陈设先进,配置齐全,家电配套,信息交流方便。成为患者养病康复最理想之地。

干部诊疗科十分注重人才建设。自医院实行人才战略以来,目前已有一名中西医结合博士后被安排到该科工作,科内在职中有1人获硕士学位,另有2人硕士在读。为科室的发展形成了合理的人才布局。

干部医疗科以老年病为专业特色,以中西医结合为临床治疗特色,以推崇微笑服务为工作特色。科室自成立以来,从未出现过任何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更未出现任何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连年获得上级表彰,并被评为先进科室和文明单位。成为让领导满意,让患者称道的临床科室!2008年 荣获“迎奥运微笑服务模范单位”称号。

干部医疗科始终追求服务第一,患者至上的理念。为了患者的利益,不断开展技术比武和技术练兵活动。通过扎扎实实地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形成了一只技术上过硬,理论上系统,服务上娴熟的优秀团体。也以此赢得了患者的信赖,形成了“住院就住干部病房”、“住院就住老年病房”的局面。

近年来,科室不断注重内涵建设,扩大医疗服务功能。在保障干部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同时,逐渐向全社会开放,向平民百姓开放。也让普通患者享受最好的医疗服务,这也是广大民众的呼声。此举实行不久,就赢得了广大民众的热烈好评!

干部医疗科不断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先后取得国家自然基金课题(课题编号:30772807)1项,填补了我院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空白。参与主持国家科技部973课题(课题编号:2006CB504805)1项,实现了我院参与国家973课题“零”的突破。同时,还主持院级课题3项。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撰写学术论文。目前,科室已先后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62篇,编著专业书籍4部。为传播知识和技术,拓宽学术领域,推动学术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干部医疗科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为契机,不断推出服务新举措,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这些便民举措是:

1、 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开展义诊服务,此举受到了广泛好评。2006年在西坝河南里社区开展的义诊服务,由老年病专家常富业副主任亲自坐诊,精心诊治,一丝不苟,将干部医疗科精湛的医疗技术,送到社区,受到了社区百姓的一致欢迎。   2、为周边规模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3、 为国家一些大型会议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4、 推崇立体服务,做到向住院患者及时进行健康宣教,免费送报纸到病房,及时举办健康宣传栏等,此举受到了广大患者的一致好评。   5、 全程跟踪服务。坚持“服务没有终点站”的理念,对干部医疗科出院的所有患者实行全程跟踪、随访,及时提出疾病预防新措施。尤其是对老年脑梗塞、颈动脉斑块、老年抑郁症等患者,为其建立病例档案,长期服务追踪,定期评估病情,修润医疗方案,真正做到了视病人如亲人。   6、 凡是在干部医疗科住院的患者,为他们免费提供一些必要的生活品,并由专人陪护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还免费提供一些其他义务服务,努力做到住院如家,想病人之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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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大额/自费医疗费用知情同意及处罚办法

医疗保险/大额/自费医疗费用知情同意及处罚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根据北京市卫生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作为主要承担诊治全区急危重、疑难病人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掌握适应症,以比较低廉的医疗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结果,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疾病诊断治疗需求和经济利益。 二、目标要求 努力做到因病施检,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使用医用耗材,合理收费,让患者明白放心。 三、医疗保险/大额/自费医疗费用项目的界定 1、必检项目:如血、尿、大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透视、胸片及其他部位平片,心电图,黑白超声等,不属大额范围; 2、医疗保险/大额/自费医疗费用项目: 住院单项药品费用大于300元以上的项目,住院或门诊单项检查或治疗费大于500元以上的项目(不含检查时追加的费用,如MIR、CT平扫后增强的费用),住院或门诊特殊贵重的单项一次性使用的耗材1000元以上的,门诊药品处方150元以上的。 四、审批程序及运作 1、必检项目:检查前经治医师要把检查的必要性告知患者和/或患者家属,使患方检得明白、放心。 2、医疗保险/大额/自费医疗费用项目:采用专用表格或专门病程录(在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中)医患双方告知签字同意方式,或在大处方的背后由病人签名同意,履行告知签字同意后的医疗保险/大额/自费医疗费用费用项目,并经过科室主任/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违规处罚: 1、未履行告知签字同意的大额项目,如患方举报要求赔偿的则由当事人员全部赔偿责任,如为院内环节质量、行风检查发现的,第一次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第二次进行公示,及对当事人进行质量及行风谈话,第三次,医院给予停职学习,对性质恶劣者及触及法律法规者予以解聘或开除我院公职的行政处分。 2、未履行知情告知的必检项目,如患方举报投诉要求赔偿的,医院和科室尽量说服患方,争取得到理解,但对于当事人及当事科室,第一次,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第二次,对当事人、当事科主任进行医疗纠纷防范风险谈话,第三次,按赔偿额扣发科室(含当事人)的等额劳务费,对性质恶劣者及触及法律法规者予以解聘或开除我院公职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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