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妇幼保健院

神经内科 (共3位医生)

科室简介

神经内科(脑血管病科)目前有床位20余张,医师5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一人,住院医师2人,硕士学位1人,其余为本科毕业。我科主要采用药物、脑血管介入、针灸及理疗等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脑血管病即脑梗塞、脑出血、脑炎及脑膜炎、急性脊髓炎、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神经炎及脑供血不足,疗效显著,赢得患者信赖。

蒋祝昌:男,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从事神经内科工作近20年,经验丰富,具有很高的理疗水平,是广西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常委,广西最早开展神经介入的神经内科医师之一。

擅长:1、诊治各种神经内科疑难病及危重病

2:脑血管病介入治疗。

出诊时间:周一上午。预约电话18977300005。

刘乾坤,男,副主任医师,大学本科,从事神经内科工作近30年,理论扎实,经验丰富

擅长1:诊治各种神经内科疾病

2、神经系统疑难杂症。

现长期出门诊,出诊时间:周一至周五。

陈秀清,女,主治医师,大学本科,从事神经内科临床工作多年,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理论基础对病人极端负责,深得患者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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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4、隐私权。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 6、选择权:病人有权力选择为其诊疗的治疗方案、措施。 7、申诉权: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得到合理处理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建议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二、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有责任要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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