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妇幼保健院

妇女保健科 (共5位医生)

科室简介

妇女保健科现有医护人员15名,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5名、医师2名、主管护师5名、护师2名。是一支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专科知识的妇女保健团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广西医改免费婚检项目,负责全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所开展的业务,主要是遵循妇女生命中各个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及当前妇女最为关注的健康问题,为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个性化保健服务,是我市开展妇女保健项目较为齐全的特色专科。

二、业务特色

1、妇女病防治门诊。为妇女提供妇科常见病、宫颈癌普查,乳腺病普查,妇科常见病的诊治,欢迎集体预约和上门服务。科室联系电话:2826942

2、产后保健门诊:提供产后不规则出血、子宫复旧不良、产后乳汁不足、产后阴道炎的诊治,产后42天康复检查。

3、婚育中心:为桂林市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免费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婚检医学检查。开设的新婚学校,每天有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新婚保健等知识宣教录像。免费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发放叶酸片。咨询电话:2804718

4、孕前保健门诊: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孕前健康教育,孕前保健指导和必要的医学检查。咨询电话:2826942

5、妇女盆底康复中心:在桂林市独家引进法国盆底功能康复技术和欧洲最先进的PHENIX神经肌肉刺激治疗系统,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利用这一系统可对患有盆底功能障碍的女性进行生物反馈+电刺激治疗,是具有无创、无痛,无需服用任何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的康复治疗。主要适应症:妇女盆底肌肉松弛,如产后及30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尿失禁、器官脱垂、引道异常、性功能障碍等。咨询电话:2801829

6、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门诊:负责全市托幼机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和《健康合格证》的发放。咨询电话:282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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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4、隐私权。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 6、选择权:病人有权力选择为其诊疗的治疗方案、措施。 7、申诉权: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得到合理处理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建议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二、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有责任要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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