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妇幼保健院

皮肤性病科 (共3位医生)

科室简介

皮肤性病科设有专家诊室、专科诊室,检查室,治疗室,注射室,健康教育咨询室。有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1名、主管护师2名。独特的诊疗技术、良好的医疗服务,在桂北地区及周边市县广大患者中享有盛誉。

主要业务有:

1. 诊治各种皮肤病。

2. 2010年11月23日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规范化诊疗性病门诊专家组的评审。规范诊疗: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阴道毛滴虫病、生殖器念珠菌病、细菌性阴道病、阴虱病等。

3. 伍德氏灯检查:皮肤癣菌病、红癣、痤疮、色素减退斑等。

4. 穴位注射:是中西医结合治疗变态反应性皮肤病、药疹、感染性皮肤病、慢性皮炎及其他瘙痒性皮肤病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或止痛作用的治疗技术,费用低、药物用量少、副作用少、安全可靠、疗效独特。

5. 皮损内注射:疥疮结节、结节性痒疹、苔藓样变、血管瘤、疤痕疙瘩、斑秃、白癜风、疣等。

6. 丘疹挤粟治疗。

7. 刮疣治疗。

8. 红外线治疗。

9. 电离子手术治疗机治疗:尖锐湿疣、寻常疣、睑黄瘤、皮赘、皮脂腺囊肿等皮肤浅表性肿物。

10. 艾滋病、梅毒检测前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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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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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4、隐私权。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 6、选择权:病人有权力选择为其诊疗的治疗方案、措施。 7、申诉权: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得到合理处理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建议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二、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有责任要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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