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妇幼保健院

就医指南

时间:2014-06-03 00:00 作者:复禾健康

  分诊预检须知:

  分诊预检处是根据病人的特点而设立的特别分诊处,其主要功能是通过护士对病人的观察,进行专业对口的分诊,使病人得到最专业的治疗。为了您能得到最专业对口的诊治,请您按如下流程就诊:

  1.来医院就诊时,请您先到初检(咨询)处,告知初检处护士您就诊的主要原因,护士将根据您的主诉和观察,决定看门诊还是急诊,到哪科就诊,同时告知您就诊科室的出诊医生。

  2.咨询处护士指导您填写就诊卡办理信息。

  3.办卡后,请您到相应科室就诊。

  初检处特别提示:

  1.如果您(或小孩)发烧,办卡后请先到急诊输液室(或儿科门诊分诊处)测量体温,护士将会根据您(或小孩)发热的程度,告之你先看急诊科还是看专家。

  2.您的小孩身上如有皮疹,请您务必让初检护士进行检查,以决定是看皮肤科,还是看呼吸道隔离门诊,以免延误治疗。

  3.请您如实告知小孩的年龄。 28 天以内的新生儿可以优先看急诊科,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就诊卡使用须知:

  就诊卡是对病人个人信息及就诊情况进行记录储存,应用于病人挂号、分诊、就诊、化验、交费和取药等流程中。为保证实名制就诊和个人信息的唯一性,请您保管好就诊卡,并在门诊病历手册上填写就诊卡号。

  就诊卡使用:

  1.门诊收费处建卡、进行病人个人信息的录入。

  2.就诊科室分诊台进行排号及分诊。

  3.就诊时医师工作站使用。

  4.交各种费用时使用。

  5.取药时使用。

  注意事项:

  1.初次就诊病人,须在门诊收费处办理就诊卡。

  2.每次就诊时必须携带就诊卡。

  3.保护好就诊卡上的磁条。

  4.就诊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

  5.在门诊病历手册上填写就诊卡号,以便您忘带或丢失时仍可及时补办就诊卡进行就诊。

  分诊须知:

  1.挂号后请您认真填写好门诊诊疗本封面各项内容,特别是按实名制要求填写姓名。

  2.就诊前需在相应科室分诊台输入个人的基本信息,在候诊区等候分诊护士叫号。

  3.分诊护士将根据医生专业特长、病人情况分诊。

  4.分诊护士及时通过滚动屏幕及话筒通知候诊家长随时就诊。

  就诊须知:

  1.病人在候诊时请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持候诊环境整洁、安静,配合分诊护士工作,有序就诊。

  2.初诊后若病情好转,欲再取同种药,可凭一周内病历手册的记录挂号取药。

  3.凡医生出示的病假条一律到门诊大厅咨询处盖章后方有效。如需开具诊断证明请到咨询处了解相关程序。

  4.在就诊中若遇到问题,可向咨询处或导医人员咨询,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取药须知:

  取药前如卡内费用不够请先到收费处计价交费。

  1.取药时请交就诊卡。

  2.取水合氯醛、肌肉注射赖氨匹林的患儿可优先取药;急诊处方优先取药。

  3.取药时请当面点清药品。

  4.请您带好病历本,在开药时向医生说明家中已有的药品。药品属特殊商品,为保障患儿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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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4、隐私权。 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 6、选择权:病人有权力选择为其诊疗的治疗方案、措施。 7、申诉权: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得到合理处理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建议权。 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二、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如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9、有责任要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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