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期间咳嗽可以继续放疗吗

作者:健康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09 07:43
放疗,即“放射治疗”,是治疗恶性肿瘤或一些良性病变的治疗方法。放疗期间咳嗽,多考虑是放射性肺炎、非放射性损伤;此外不排除合并有肺脓肿、胃食管反流病等引起的咳嗽。需明确咳嗽的原因,针对性治疗后,是可以继续放疗的。
1、放射性肺炎:
胸部位置接受放疗后会造成肺纤维化,引起放射性肺炎,处理原则主要是控制症状、预防感染、改善肺部功能。若轻微咳嗽,可以采取基础护理,比如多喝水、注意饮食即可;针对咳嗽严重的患者,需要使用止咳平喘类的药物,如复方甘草片、强力枇杷露等,必要时可以配合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甲泼尼龙等。
2、非放射性损伤:
非放射性损伤指的是非胸部位置放疗后合并了上呼吸道感染所引起咳嗽,应当要明确病原菌,采取抗病毒或细菌治疗,如头孢地尼、利巴韦林等,同时配合化痰止咳的药物,如盐酸氨溴索、鲜竹沥等;咳嗽严重时可以用右美沙芬等药物镇咳治疗。
3、肺脓肿:
由多种病原菌(厌氧菌常见)引起的肺部化脓性炎症,咳嗽常伴有粘液痰或脓性痰,起病急骤,畏寒高热。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青霉素、阿奇霉素等药物治疗;痰液过于浓稠可用盐酸氨溴索、溴己新等祛痰药治疗;或行体位引流痰液治疗。
4、胃食管反流病:
肥胖或过饱引起的胃内压力升高等导致的食管下括约肌松弛、胃酸分泌过多,胃排空延迟等,胃内容物反流,导致吐酸水反胃,胃内容物及胃酸刺激咽部神经,引起咳嗽。建议用多潘立酮,健胃消食片来促进胃排空;奥美拉唑,雷贝拉唑等药物抑制胃酸分泌;饮食不要过饱、控制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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